而是指新英格蘭方式。
推動他們向這方面發展的主要因素包括他們神學的獨特性,特別是&ldo;聯
合&rdo;思想,以及他們的殖民地司法狀態。新英格蘭清教徒尊崇的&ldo;聯合&rdo;神
學是一座理論的冰山。洋面下隱藏著堅實的神學主體,它比上面的部分更大
更重。要充分闡明這一隱蔽的基礎不亞於解剖整個新教1。在新英格蘭生活
中明白可見並起著顯要作用的部分,是被稱為公理會教派的聯合教會方式。
公理會教派的基本點在於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現行關係。每個教會不是等
級體系的一部分,也不是某種完美的機構的分支,而是由探求神聖生活方式
的基督徒個人組成的一種俱樂部。公理會好比一組營業興旺的商行,而不是
鐵板一塊似的大企業。即使請教徒使用&ldo;教會&rdo;一詞,他們通常也是說新英
1 基督教的一派,與天主教、正教並稱為基督教三大派別。其主要宗派有信義會、長老會、聖公會、浸會、
公理會、衛理公會等。‐‐譯者
格蘭&ldo;諸教會&rdo;,而不是&ldo;教會&rdo;。使他們給合在一起的不是統一的行政機
構,而是共同的追求和共同的生活方式。
公理會思想的核心是這麼一種聯合觀念:一個好的基督教會能適應所在
地的具體環境,並通過某些基督徒不斷取得一致意見而產生。&ldo;坎布里奇綱
領&rdo;開頭一章問道,教會禮拜的形式如何?它的回答很簡單,那就是禮拜&ldo;用
權衡所有情況後最有利於開導人的方式來做:這樣,它的確定就將被認為如
同出於神授,其間並無人的錯誤。&rdo;教區規模大小也根據實際的考慮來確定。
&ldo;教會在人數上不應超過通常可以在一個地方方便地聚會的數目,也不應少
於可以方便地開展教會工作的數目。&rdo;每個教區有它自己的問題,&ldo;別的教
區不會由於它的功德而受到讚美,也不會由於它的腐敗而受到責備。&rdo;
因此,一個教會既不是根據行政命令組成,也不是由宣稱信奉基督教的
人偶然湊合而成,而是按照一群&ldo;聖徒&rdo;、即具有特殊&ldo;皈依經驗&rdo;的基督
徒的&ldo;契約&rdo;或協議組織起來的。牧師職位不是從神學院取得,也不是由宗
教界授予。相反,它是由一個虔信者在和一群其他人的關係中行使的一種職
能。一個人要成為牧師,就必須得到一群基督徒&ldo;招聘&rdo;;當這種關係終止
時,他就不再是個牧師了。在公理會的政治形態中,人和人的關係超過了世
襲或神權地位,方式超過了形式。
在促成這種觀點方面,請教徒對《聖經》的使用方法並不是微不足道的。
如果說清教信仰有任何典籍依據的話,那就是《聖經》。請教徒希望&ldo;受一
個定則、甚至是《聖經》的指導&rdo;。他們受《聖經》指導的程度或許甚於他
們那個時代任何其他基督教派。他們在&ldo;坎布里奇綱領&rdo;中解釋說,每個人
都可以通過《聖經》找到預定的生活道路和真理的形態:
治理之則己在《聖經》中規定,因為我主耶穌基督,基督教會之君主和立法者,對上帝的忠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