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就去株邑呀! 这首诗,生动描写了陈灵公不理朝政,与夏姬私通,奔驰于道中的情状。
这样,陈大夫泄治看不惯了,就进谏道:“公卿宣淫,民何效焉?令名不闻,君其纳之。”
陈灵公表面应承要改,但同时,把这事告诉了孔宁和仪行父。这二人看到泄治阻其好事,就提议诛杀泄治,陈灵公居然默许此事。于是,孔宁与仪行父,就想办法杀掉了泄治,泄治被杀了,陈另一个大夫邓元,见陈君臣*,国政败坏,就带着族人离开了陈。
孔子在看到这段史实后,发表了评论,“《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诗经·大雅·板》其泄治之谓乎?”(《左传·宣九年》)《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篇》记载得更详细:“子贡曰:“陈灵公宣淫于朝,泄冶正谏,君杀之。是与比干谏而死同,可谓仁乎?”子曰:“比干于纣,亲则诸父,官则少师,忠报之心,在于宗庙而已,固必以死争之。冀身死之,纣将悔悟,其本志情在于仁者也。泄冶之于灵公,位在大夫,无骨肉之亲,怀宠不去,仕于乱朝,以区区之一身,欲正一国之淫昏,可谓狷矣。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
“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头一“辟”字是邪的意思,后一个“辟”字是法的意思。意谓,当君臣昏愦,国家混乱,民多邪辟的时侯,不要擅立法度以危其身。不过,个人以为,第二个“辟”或也是“邪”的意思,代指邪辟的人群和社会。意谓,不要自清自高,狂狷耿介处于邪辟之中。因为这样,会让自个面临危险,无益于世。
关于谏争,《礼记·曲礼下》言:“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这是儒家符合情义的基础上对于谏争在事亲与事君的制度安排。君臣以义合,义尽则已,所以三谏不听,则臣尽义而君失义,就不必再谏了,再谏危身,于事无补。父子以情随,如果三谏不听,则不能逃去,虽然悲泣,但也要跟随。后来,晋人司徒西曹掾刘斌议论述道:“是以为臣者,必以义断其恩;为子也,必以情割其义。在朝则从君之命,在家则随父之制。然后君父两济,忠孝各序。”不过,又是君臣,又是亲属的,《家语》载孔子言并不反对以死谏争,对于比干的谏争,孔子是肯定的,认为其本于仁义。不过,历代并不乏臣子以死谏之事,而且还往往得到后世的褒扬。其做法,虽然与孔子的一贯想法有差距,但从“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内涵来看,以身殉道,不以死为惧,也未可非。特别是在,“以身殉道”、“视死如归”、“不成功、便成仁”等传统儒家价值理念,业已隐没,整个社会风俗民德日渐浅薄、低俗的情况下,作如此的倡导更有积极意义。当然如果有一天,整个社会大多能像聂婴、陈婴为情义而死的时候,再倡导尽义不危其身的儒家正道,还是可以的。
在杀了泄治了,陈国君臣,更加有恃无恐了。居然在夏征舒家饮酒作乐时,当众说,夏征舒像谁像谁,夏征舒是夏姬与陈御叔的儿子,当时已为陈卿,本来父亲横死的事在他内心就有障碍,而国君与二卿与其母的事,全陈国都知道,他一直强忍着耻辱,这下,再次受到国君与二卿的人身侮辱,就再来忍受不住了,当即决定杀掉这三个人,在陈灵公罢酒出来,夏征舒就隐藏在厩门(置马供食处)射杀之。可能是一时决策,没有什么过多的准备,因而只顾杀陈灵公,就来不及杀孔宁与行仪父,结果让二人跑掉了,二人跑去了楚国,最终说动楚庄王兴帅伐陈,让夏征舒复仇革命没有结果。而陈灵公的太子(名午)则逃奔到了晋国。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四、泣血夏姬(2…4…2)
四、泣血夏姬(2…4…2)
夏征舒在杀了无道昏君陈灵公之后,就自立为陈侯,第二年,也即楚庄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