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媽媽和姐姐不一定就死了,如果我尋了短見,她們真的回來了,豈不是又叫白髮人哭黑髮人?聽李嬸這樣說,我打消了輕生的念頭,我要活下去,活下去,必須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就必須去上工,才能維持我的生命。我告別了李嬸,回了家,收拾了東西,歇了兩天,便去學堂上工。
誰知道,學堂已經辭退了我,另尋了別人,因為我耽誤了他們的工作。最後,他們給了我三塊多的工錢,叫我另謀高就。我拿了那些錢,拎著包袱兒回了家。
我不恨他們,不恨別人,所有的人都是為了吃飯,為了那張該死的嘴!
看到嘴,我想到了身,人,為什麼不象其他動物一樣,長一身皮毛,不怕風,不怕雨,這樣,就不會有布衣,有紈絝了;那一張嘴,不吃飯‐‐吃草,那該多好,這樣,就不會有高低,有貴賤,有貧富,再也不會有賊偷,有匪搶,有兵殺了……天下永遠太平。
明知道這是虛幻和空想,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想到這個份上?痴人說夢,還有一個夢在;杞人憂天,還有一個天在。我呢,卻是什麼都沒有,我象一個瘋子,面對這個混混沌沌的世界,辨不清東西南北,分不清是非黑白。
工作我是不去找了,為了那份工作,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如今丟了,也許就再也沒有我的工作了。我還有一點兒錢,得過且過,車到山前再找路,吃光了再說吧。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在死之前,能見到我的媽媽,見到我的姐姐,這樣,即便死了,我也瞑目了。
我那一點兒錢,不久就用光了。東西是沒有賣的,也沒有當的,誰希罕幾件爛衣裳,一床破被子呢?
聽天由命,到了這個份上,我安心了,反而相信,絕路上有絕路上的辦法‐‐媽媽先嫁人,後賣笑,不都一一熬過來了嗎?
我決定出去,出去看看那些絕路上逢生的人,怎樣去養活自己的嘴,穿暖自己的身。三天大街,五天小巷,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尋到了一條不勞而獲的門路了‐‐那就是賣血。
賣血好,用身上的血,去養活身上的嘴。我真想不到,原來人身上除了嘴之外,血也是個好東西,長此以往,只要有血的一天,就永遠餓不了嘴。只要餓不了嘴,能不能穿暖身子,就已經不重要了。
賣血好,可以明著賣,可以暗著賣,沒有人管你,就象一個自由市場,而且不用上稅。它不象賣笑,象掛在鉤頭待賣的肉一樣,別人挑肥揀瘦,一點兒由不了自己。在這裡,只要你高興,想什麼時候賣就什麼時候賣,想賣多少就多少,完全由自己做主。
賣過幾次血之後,我才知道,我想錯了,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事兒,張著嘴等飯吃,比在山頭上喝風還容易?這樣的世外桃源,豈不叫死去的人大呼冤屈,早知道有這樣一條活路,轉世投胎再也別錯過了這樣的好機會。
看看這些賣血為生的人,個個瘦成了一張紙片,風一吹都可以飛走了。他們一個面黃肌瘦,雙目無神,手腳無力,穿著破爛的衣服,天天遊蕩在大街小巷,行屍走肉一樣活著。
再看看我自己,我頭重腳輕,渾身軟綿綿的,辨不清方向,分不清早晚。我待在家裡,哪兒也不想去,好象一片未黃而吹落的葉子一樣,飄忽之中又帶著幾分沉墜,活著,好象已經死了;死了,好象還活著。
等到錢吃光了,我又要去賣血了。
那一天早上,吃過飯,我懶洋洋地朝血窟窿走去。冥冥之中,是不是真的有定數?在路上,我竟然碰上了小蘭兒。她雖然長大了,但兒時的面貌沒有太大的改變,我幾乎是一眼就認出了她。
小蘭兒也認出了我,拉著我手,顯得很高興,打聽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