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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总是告诉人家,他叫小手,他有一只短了一截的手臂。
小时候,他老把它藏起来,很自卑自己跟别人不一样。长大后,他一直把它露出来,他想,一个人如果喜欢他,一定也会喜欢他这只手,比如:豆蔻姐姐。
他一边逗着豆蔻姐姐的第四个女儿,一边看着豆蔻姐姐大腹便便地在厨房里忙东忙西,为他张罗吃食。不知道他那位便宜大伯要让豆蔻姐姐生几个,一点也不懂得心疼人。
是的,豆蔻姐姐是他大伯曲问情的妻子,也算是他伯娘。但他七岁就喜欢她,大家都说这是小孩子的迷恋,可十一年了,他的心没有变过。
到底是谁规定了,小孩子的爱就不是真爱?也许孩童的心更纯、爱得也更真呢?
“豆蔻姐姐,你什么时候要休了大色狼改嫁给我?”这句话他问了十一年,也许未来,他还会再问十一年。
“臭小子,叫伯娘!”曲问情以前叫他死小鬼,但他长大了,进步成臭小子。“还有,她不可能嫁给你的,这辈子没机会,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你都别指望了。”
“大色狼,有一件事你忽略了。”而他也是至今才想到。“在我们三人里,你年纪最长,理当最早死,等你过去,豆蔻姐姐一样是我的。”
“臭小子,我现在干掉你,看谁先死?”曲问情挽起袖子。
“跟个孩子,你计较什么?”豆蔻一指头打在他额上,然后她端着刚出炉的糖糕,笑得像春风那么醉人,来到他身前。“饿了吧!先吃块糖糕垫垫肚子,再过两刻钟就可以开饭了。”
“谢谢豆蔻姐姐。”他没说,长大后,他其实没那么爱吃糖糕了,但她做的例外。他想,她就算弄毒药,他也会喜欢吃的。“豆蔻姐姐,我喜欢你。”
“我知道。”她笑着摸摸他的头,当他是弟弟在撒娇呢!他看着她没有腰身的背影,心在跳。是谁说小孩子不懂爱的?他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
曲问情本来想打断他的凝视,想了想,又放弃了,曲家人总是这样,执着到笨,他是、无心是,小手亦然。但他比他们幸运,他的执着有了依靠点。
他磨蹭着,赖到她身边,就这么喜欢她,到片刻不相离,所以……孩子一个接一个出来,这些都是幸福的证明啊!
后记
豆蔻是坚强的。
曲问情是迟钝的。
曲无心是可怜的。
而小手是无辜的。
故事写完,我的心得居然只有四句话耶!
好少好少,要想多一点。
我真的很努力哦!我想了两天,可惜……好吧!我承认,我从来不擅长写心得。
我在网上看文永远只有两句留言轮流换——“大人,你好厉害”、“大人,更新吧!”
看到这种留言想必很飞乌鸦吧?但看在我每一篇更新都留言的分上,就……算了吧!
【天生一对】这系列在设计架构时,本来就不是走欢乐路线。
但《夜奔》写着写着,莫名欢乐了起来,是说,我很欢乐啦!
曲问情那种少根筋的个性,实在让人悲观不起来。
可整个总结之后,我才发现曲家的人都很少根筋。
曲问情会莫名其妙地跟小孩子较真,常口无遮拦,每天叽哩咕噜往外倒东西,偏偏有时候倒的还很没营养,不怪小手讨厌他。
他心思深沉,心机却少,所以常常会误会某些事情,比如:他以为曲无心“爱”他。
爱和喜欢还是有界限的。
但如果有一个人每天都在你耳边说,我喜欢你喔!时常日久,难免引起误会吧?
曲无心就是这种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