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夏天,白天气温很高,赶路耗费体力巨大,等到上午日头开始强烈,他就会寻找遮荫的地方,休息一整天,到日落黄昏再继续赶路。
说是赶路,其实刘愈只是大致朝着一个方向在走,那就是南方,他相信只要这么走下去,早晚能看到大顺朝的边关,回到有人烟的地方。
一走,就是二十天。
刘愈也不记得到底走了多远,鞋子都磨破了一边,走路经常会被尖锐物体,刺的脚底疼,脚上的泡真是碎了又起,起了又碎,脚底起了茧子。刘愈从来没这么长时间走过路,还是在这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情况之下,走路也成了煎熬,全凭一股信念支撑。
“老天爷!你个混球!你把老子扔这鸟不拉屎的朝代你就要负责,不能让老子死在这里!”
刘愈实在走不动道了,就会咒骂老天,这也是独自一人时唯一说话的机会。
老天将他送来这个世界,耍弄他一次就已经够了,这还要来第二次。他也终于知道活在人烟多的地方的好处,至少有力气就可以换饭吃。在草原上,力气不能制造食物,更不能制造生机。不过他也觉得庆幸,这毕竟不是荒漠,在草原上再怎么说饿不死,荒漠里吃沙子的傻事那是原始人干的,他作为文明人知道沙子从嘴里进去早晚还会原封不动出来。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呼唤,在草原上流亡二十一天后的上午,就在刘愈正要准备去找点嫩草吃,顺带睡和安稳觉的时候,远远的好像看到一点异样的颜色。
那种异样的颜色并非是他所苦盼的边关又或者是人烟牛羊,而是……
黄色的荒漠!又或者是戈壁滩的颜色,刘愈也终于明白这几天为何水源越来越少。
“操!诚心跟老子过不去!”
刘愈一路向南的路被堵住,他也没办法,只能折路向西,试图从别的方向走出草原。(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人越货
连续不断的赶路,让刘愈的身体近乎透支到极限。
二十多天风餐露宿吃野草,不但营养跟不上,还带来很多后遗症。虚脱便秘,他觉得自己的脸都应该跟草色一样绿油油的,现在是一想起草的味道他就反胃,只有头脑发晕走不动道,他才会停下来找些吃的。
遇到戈壁滩是对他的另一个打击。
如果不能向南回中原,那他就要往西北走,这会离家乡越来越远,也意味着他要走更多的路才能回家。走了二十多天,他已经有点丧气,这么走下去,真不知何时是个头。每天要坐下来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多,他已经实在没力气再长时间赶路。
第二十三天,刘愈向西北走了两天之后,终于水源又重新多了起来,戈壁滩也似乎远离了。刘愈还是不敢懈怠,如果前面再遇上同样的事,他只能原路返回,在戈壁滩上走那绝对是自寻死路。这天中午,他在一片土丘下面休息着,忽而好像是听见几声牛羊的叫声。
虽然睡的朦朦胧胧,但他马上从地上跳了起来,他感受到的不是一股生机,而是危险。这是草原人的地界。
两个蒙古包,睡觉前还没出现,此时已经耸立在一里多远的地方,不近不远。刘愈先看了下天,日头过正午,他赶紧拿起望远镜看向蒙古包那边,除了周围一些牲畜,没看到人影。刘愈又仔细看了一会,还是没发觉人的存在。
“这是老天爷送我的礼物?”
刘愈脸上带着一点凄惨的笑容,他知道这是异想天开。这些蒙古包和牲畜一定是有人放养的。只是不知人去了哪里。刘愈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再让他吃几天的草,他非死了不可。就算是要跟威武雄壮的突厥男子拼命,他也要尝试一下再世为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