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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3 / 4)

就不抱怨,还非要来个遮天蔽日不晴不雨,连战败后流亡的心情也是压抑的。

刘愈身上只有一点点干粮,留都留不住,接下来几天,他都是在饥渴和肚饿的日子中渡过的,他不能留在原地,这一路上他还要不停的走,否则他只能在没有尽头的草原上闭目待死。

等死可不是刘愈的风格。

“你妈的,闵少顷,让老子再碰上你,非把你的皮活剥了不可!”

只要心中还充满着怨气,刘愈就告诉自己不能放弃,自己的小命已经穿越过一次了,没那么容易让他去见阎王。

方向,是草原行路的第一位。有太阳,可以根据太阳的东升西落来辨别方向,没有太阳,刘愈就有些抓瞎。在夜晚,方向的辨别更加困难。

在草原上走了几天,饥饿的问题愈发凸显。

饥饿的滋味是无法忍受的,一两天还可以,到第三天,刘愈也不得不做一个野人该做的事,吃草。只有肚子里有食,身体机能才能跟得上,才有力气走出这没有边际的草原。刘愈也想能在草原上打猎来猎物,也想吃肉不吃草,但他在逃亡之初就已经失去了武器,全身上下就剩下当初吴悠给他的一个望远镜,这东西在此时也半点作用都欠奉。

以前刘愈就知道,草原上也并不止一种草。不过到底有几种他也懒得管。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还是浅草才能没马蹄跟他没关系。真到了有一天饿的不行,非要吃这些草,他才知道当一个尝百草的神农氏是多么遭罪的事。

吃完第一口,刘愈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世上最难忍受的事就是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但他还不得不继续坐下来,找第二种草入口尝试。这是为了生存,刘愈在心中一遍一遍告诫自己。不能因为味觉的抵触而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草的味道各不相同,多吃几口,刘愈才发现口腔对这种令人反胃的草是有麻痹性的,吃的草越多味道越近乎于大同。

刘愈很悲哀的自嘲,看来懒惰的人适合当一只不用人圈养的野牛。

让他形容一下吃草是什么味道,其实也就是苦涩微辣,带着一种呛鼻的草汁味道。如果非要从这些草当中选择一些能入口的,刘愈也经过几天的摸索,从中掌握出窍门,嫩草可尝。如果是能吃的草根,带着稍许的甜味。味道更接近于人能接受的口味,不过吃草根的前提是把草根的泥先“擦”干净。

说“擦”,是因为在草原上找水太困难了,刘愈身上的水袋也丢了,遇到有水的地方,刘愈恨不能将所有的水都吸进自己的肚子里。他也想找一条河流,顺着河流南下,不再担心饮水的问题,但草原茫茫,想找一条河流何其困难。

且他也明白,有河流的地方一定有突厥人的部落,对他一个不会说突厥语言的汉人来说,这是相当危险的事。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况且他还是令突厥人家园不保的元凶。

饥、渴,这两件事始终伴随在刘愈身边,是关乎他生存的最大问题。当然在茫茫草原上生存,问题另外还有许多。

比如说草原夜晚的寒冷,“早穿棉袄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这不但形容吐鲁番合适,在草原上也基本符合这天气条件,昼夜温差相差太大,若遇白天多云夜晚晴朗,后半夜吹点冷风,那真是冷风如猎刀,令本来就穿着一件内衣一件外衫的他在寒风中烈烈发抖。

除了寒冷,还有野兽的威胁。

一到夜晚,草原上的食肉兽,比如说野狼就开始出来活动。远远地能听到狼的嚎叫,那是一种令人觉得凄厉的示威声,好像野狼在向其他的野兽彰显他自己地盘的范围,如果声音的距离让刘愈感觉到危险,他也会停下来,等声音都远去他才敢继续赶路。

刘愈过的也是昼伏夜出的生活,因为他不敢在夜晚懈怠,睡着了怕成为野兽的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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