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见过大风大浪,抱琴这样的没见过一千也见过八百。
两人演技符合人设,向远琢磨着自己的人设,是个正人君子,故而目不斜视。
不过,抱琴确实很漂亮,向远见过的女子中,司马青烟比她也差了不少。
不是容貌气质方面的悬殊,而是我见犹怜的技巧,司马青烟提剑砍人还行,让她勾男人,八成抛媚眼都费劲。
向远对比自己见识过的女子,抱琴可称绝色,是辆费油的豪车,呸,不是什麽省油的灯。
抱琴入座,许继先和萧何立马围了过去,一左一右将其夹在中间,只是一个座位转换,立马变成了向远和其对坐。
抱琴面露浅笑,上下打量了向远一番,奇道:「这位公子为何带刀,也是成名在外的江湖少侠吗?」
「非也,我家小远哥才不是那些江湖匹夫,能文能武还会作诗呢!」
萧何话音落下,许继先接上,把向远原创的悯农念了一遍。
抱琴笑容不变,初闻此诗,参不透有何高明之处,如往常一般夸赞起来。
「小远哥,别发呆了,那杯茶有什麽好看的,今夜良辰美景,合该你诗兴大发,以抱琴姑娘为题作一首诗。」萧何说道。
向远没有搭理,不是抄不出来,符合青楼气质的诗词他知道不少,比如那位姑娘买单,每晚三回而得名的柳三遍,就能让他原创好几首。
但没必要,区区一个抱琴,不值得他冒犯先贤。
「小远哥还是这般,不说他了,抱琴姑娘,萧某久闻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萧何吧吧开腔,许继先在旁俺也一样,他俩废物人设,搜肠刮肚附庸文雅,憋得脸都红了。
抱琴对他俩兴趣缺缺,嗯丶呵呵丶说得对,依旧端着清高架子,视线时不时放在向远身上,每次收回视线,便端起茶杯抿上一小口。
小弟弟,你好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