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
“他俩真心相爱,只是因为身为兄妹,便不能在一起,是不是这个道理?”
“是。”
“按说他们可以远走高飞,到没人认识的地方,可他们为什么不这么做?”
“因为无论到哪里,总骗不过自己。”
“恩,少清也是这么想的。少清是发过誓言要守死节的,纵然骗得过别人,也骗不过自己。这两天少清过得很开心,可以后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这一声话后,无论韩大和周正再说什么,房里都没再发出过声响,一片寂静。ps:因为答应过要在第四十六章让故事回主线,所以这6700字我就不拆分了,全放在一起,作为第四十五章,希望大家看着不晕。ps:谢过angelruin110、whitecollar、ak85、笑不还四位新朋友以及老朋友九天炎羽的打赏。谢谢你们。ps:我没断更!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 ; ;
第四十六章 时光走剩痴痴依旧
雨横风狂二月暮,阴冷的天和连珠般的雨点,把青石台阶淋得一片湿滑,把人淋得骨子发冷,雨点坠地的声音成了这花花世界里唯一的声音。
没有人会不开眼到这种程度,敢于在这个时间,出来触这冷雨的眉头。只有酒家外写着“悦客来”字样的布招,无知者无畏,迎风舞动,在空中展现着身姿,在地上投下凌乱的影。
而就在这家悦客来酒家内,店里唯一的伙计正趁着这没有客人的时候,偷了浮生半日闲,在酒家的角落里打着瞌睡。只见他双手搭在桌面,脑袋埋在两臂间,只露出半张脸来。虽说由于手臂的遮挡,使人不见全豹,但仅从这半张脸来看,也颇能看出些这伙计的不凡来。
一般而言,必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才会到这小酒家里做伙计,给人沽酒上菜。而穷苦人家的孩子往往因为缺乏营养而发育不良,其他面黄肌瘦等语更是不必多言。可眼前的这个少年,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却较同龄人要高大了不少,竟有八尺的身量。他露出来的半张脸庞更是白皙细腻,全然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孩子。那俊秀的模样,不消说是富贵公子,便是许多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到他面前来,恐怕也要掩面痛哭、气得吐出血来,咒骂这偏心的贼老天,怎的生了这么个俊秀男儿,真真是要把姑娘们往死路上逼。
这等样的人物,怎么会流落到了金水镇,更到了这小小的悦客来酒家里做起了沽酒上菜的伙计?是《哀王孙》般国破逃出的王孙?非也。是《乌衣巷》里家亡流落的公子?亦非也。
不过真要说起来,这伙计身上的奇妙经历,或许比破国灭家的王孙公子还要多些,因为他是个……
算了算了,不说废话了。没错,这位年轻貌美的小郎君,正是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地球上的来客,周正。
说来,这一晃,周正到金水镇都已经快三个月了。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已经捋清了这个世界的历史,再也不用靠“哼哼哈哈”装失忆来回避谈话。
这个世界毫无疑问就是地球世界的平行世界,一样有夏商周,有大禹商汤周文王……这个世界的历史到战国后期,都和地球世界是一模一样的,完全没有任何区别,直到荆轲刺秦王。
按照原本地球上《史记》所载: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
也就是说,荆轲追着秦王跑,秦王绕着柱子逃,护卫惶然无措。左右的大臣就喊:“大王你背着剑呢,用剑!”于是秦王拔剑斩还击,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