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一样。”
“我和别的男人不一样。”
“大海又不能为你作证。”
一直走到圆明园,我一把搂住她,她挣脱着。我吻着她的脖子、脸蛋,我听见自己沉重的喘气。一切也阻止不了我,我吻得急促、猛烈。
我拧过她的身子,让她看着我。我紧紧地搂着她,让这股电流浇灌我,麻醉我。
她没有挣脱,我终于听到她的心跳。我的嘴唇终于触到她的柔软的嘴唇上。我知道,我的脸上沾满了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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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酒店顶层(3)
我吻得这样用力,像要揉碎一片丝绸。我吻得这样伤心,惟恐刚刚得到就失去,惟恐刚刚相识就别离。
她的胳膊像围巾围在我的脖子上,声音娇滴滴的让人陶醉,她问,“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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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心情狂躁(1)
心情狂躁只能逛店。在试衣镜前,萧小红试着超短白皮夹克,上面镶满金色花环和拉锁,三尺三长的白色皮裤,白色高跟皮靴。披肩发上飘满了蝴蝶钻石的凤钗,头上晶莹闪烁,像一顶王冠。只有酷她才能呼吸。标新立异不是故意的,而是她骨子里的,酷比华丽重要。如果不酷,比不洗澡还难受。酷是她的标志,是她的力量,是她的灵感,是她独树一帜与世俗势不两立与芸芸众生横眉冷对的宣言,是她永远十七岁的秘方。
她珍爱镜子,像爱一潭清水。她常常自恋地对着镜子笑,眼睛都在笑,只有酷只有美只有超前只有领袖群伦才能使她高兴。镜子给她自信心。只要在镜子面前,她的步伐就会轻盈。
可是现在,在镜子前,她的脸苍黄。她好像入狱三千天,恨不能往脸上抹石灰粉。即使押送到绞刑架上也要美丽。即使脸悬在断头台上的那个刹那也要美丽。
她的头是裂的,裂成摔裂的南瓜。她喘气费力,心跳得厉害。听中医讲,手指上也有脉。如果跳得厉害,那就可怕了。她把一个指尖按在另一个指尖上。她一阵阵恶心。肚子里翻卷着乌云。她对着镜子,一口酸水涌到喉咙,她险些呕吐,她捂住了嘴。
难怪会有红色的奔流之歌。如果她突然流下几滴冰冷的血,她不敢想像自己会怎样狂喜地奔跑。现在,胃里像滚开的酸水。镜子里,她的脸比这身白皮还惨白。
从霓虹灯下的人群里穿过时,她机械地算着日子,就好像在电脑里寻找一个永远丢失的文件。如果有一本日记,她会减少多少烦躁。可她厌恶日记,这就使她对过去模糊健忘。几个小时以前的事,就成了往事。历史学家对历史还支支吾吾,自己对自己的历史也不过寥寥数语。谁记得过去,如果过去总是在重复?那是哪一天?哪一个时辰?
当时,她停在电影院门前,风沙太大,她蒙了一条白色纱巾。一身白色天鹅绒裙在成吨的黄色风沙里,不失洁白。从白色迷雾里,她看见一双眼睛跟踪着她,那张年轻教父的脸在电影里见过。
他的迷惑人的脸上有着欧化的风度,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和天空一个颜色。凡是向往大海的女人一定想纵跳进去。他能把身边的女人,衬托成一个妖娆、妩媚的女人。
她走进电影院,坐在最后一排。黑暗的电影院里,没有几只猫。奇遇总比空白让人内心踏实。她浑身发电,当她感觉那双追踪她的眼睛坐到她的身边。他的身子凑向她,热乎乎的呼吸吹到她的耳朵里。
银幕上响起怀春的音乐,她感觉那双手轻轻地落在她的腿上,轻轻地滑动,像丝绸一样在她的腿上滑动。她没有阻拦,她太孤独,她陶醉于在黑暗中被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抚摸的感觉。
他的手在她的腿上移动着,她看着银幕,她惟恐看他一眼,破坏这种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