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招呼家仆安排些事务,就听见管家的声音,“家主,羯木错将军来了,要见你。”
“羯木错?他怎么这么早过来?”听到来人的名字,张逊不敢怠慢,连忙整理衣袍出了书房,行色匆匆的直奔大堂。
羯木错,这个名字在张逊心里有着不一样的分量。
当年,族中仅剩的耕田中的粮食,被吐蕃战士抢走,无奈之下,他就是跪着亲吻了对方的鞋子,将自己的亲妹妹送了他,这才换得让族人过冬的粮食。
自那之后,张逊就成了对方的走狗。这些年张家能够满满恢复家势,首要原因,就是张逊把他伺候的足够满意,借了对方的权势。
来到大堂,见到魁梧的羯木错大马金刀坐在主座上,正在不怎么耐烦的喝着酒水,张逊连忙以吐蕃礼节行礼,连声告罪。
作为现如今兰州有数的吐蕃贵族,羯木错再也不是初到金城县的野人模样。头发里没了到处乱爬的虱子,身上也没了乱七八糟的臭味,一身锦衣平平整整,一举一动都有模有样。
羯木错铜铃一样的双眼紧盯着张逊,眸子里冒着血腥的凶光,寒声道:“张老弟,我听说岷州之役后,金城县多了些心怀叵测的人,整天嚷嚷着要迎接王师,杀尽勇敢无畏的吐蕃勇士。你们张家,不会也有这样的人吧?”
张逊心头一颤,忙不迭摆手否认:“没有,绝对没有!张家是您最忠诚的朋友,是月神教最贴心的兄弟,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羯木错好似很信任张逊,见他表了态,也没有多深究的意思,点点头,只是眸中的血光并未敛去,“张老弟,你要知道,月神是天上最强大的神灵,吐蕃勇士是世间最强的战士,是不可能被战胜的!那些在城中聒噪的苍蝇,昨夜已经全都被我杀了!七百多颗人头,现在就堆在城中大街上,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七百多人听到这个数字,张逊遍体生寒。
打死他也不信,城中会有这么多人喊着要迎接安王。不用说,羯木错这是在杀人立威!
等张逊再度表示了自己的诚意,羯木错眼中凶光这才散去。
一边招呼张逊别站着赶紧坐,一边露出自认为和善的笑容,他道:“张老弟,我听说你家的女儿,已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正好,我的儿子也长大了,需要一个贴心的女子暖被窝。让你的女儿过来,给我的儿子做妾,怎么样?”
张逊脸色瞬间涨得通红,心头怒火陡升,全身的血一个劲往脑门上涌。
他的女儿刚刚及笄,聪明伶俐,知书识礼,是他的掌中明珠,也是他的开心果,平日里最是疼爱不过。
张逊可以容许自己在羯木错面前卑躬屈膝,甚至是做对方的爪牙。为了家族延续,他早就没有尊严可言了,不在乎再受多大的屈辱。
但他绝对不能接受,将自己娇滴滴的女儿,嫁给一个野人蛮子!
更何况,还是做妾!
张逊宁愿自己死,也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张逊的反应,明显不符合羯木错的预料。在他的想象中,这个在自己面前卑微就像一条听话的狗的汉人,就算自己让他去吃屎,让他跟猪羊媾和,他也不会迟疑半分。现在天大的好事落在他头上,他怎么这副模样?
难道他不知道,让他的女儿做自己儿子的妾,能很好的巩固他家跟自家的关系,让张家再兴旺一代人?
羯木错不是蠢货,他瞪着眼睛,盯住张逊:“张老弟,别告诉我你不愿意!”
张逊艰难张口,几度欲言又止,双拳紧握,抖个不停。
二十年前,他已经亲手将自己的亲妹妹推进了火坑,现在,怎么能再亲手将自己亲女儿也推入万丈深渊?!
羯木错冷哼一声:“张老弟,这么好的事,你竟然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