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袁世凯的任期,是从1912年3月11日公布实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算起,限10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制定宪法,在宪法公布后选举正式大总统。
1913年10月5日由国会通过的《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任期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以一次为限。1914年12月29日公布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中,对大总统的选举资格改为在国内居住20年以上,对大总统任期改为10年,而且可以连选连任,并不受连任次数限制。这在制度上,可谓是一种变相的终身制。在总统选举程序上,改为由两院议员互选的100名人组成的总统选举会选举,由现任大总统推荐3人参选,“大总统选举会,除就被推荐三人投票外,得对现任大总统投票”,投票改为记名,以得票满投票人三分之二以上当选。在袁世凯复辟帝制失败后,关于民国大总统任期的条款,修正为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六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而对于国家元首的继位和补缺,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副总统于大总统因故去职时升任之,但于大总统有故障不能视事时,得受大总统之委任,代行其职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民国约法》都规定,临时副总统于临时大总统因故去职,或不能视事时得代行其职权。如1916年总统黎元洪因病不能视事,副总统冯国璋则依法但任代理大总统。
对于副总统同时缺位的情况,则规定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同时,国会议员于三个月内自行集会,组织总统选举会,行次任大总统之选举。如届期次任大总统尚未选出,或选出后尚未就职,次任副总统也不能代理时,由国务院摄行其职务。这一次在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就出现这种由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的现象:在冯国璋因病去世后,由于因战争的关系,无法举行总统选举会,国务总理徐世昌则依法摄行大总统职务。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抗日战争结束后,国会依法开始了重新选举总统的程序,由于现在的国会已经不是段祺瑞徐树铮弄出的那个“安福国会”了,而是进步党、青年党和国社党及其它小党组成的新国会,朝野上下都对此次总统选举格外的关注。
作为国社党的重要成员,党内不少人其实是看好杨朔铭的,但看好归看好,法律的规定是必须要遵守的,杨朔铭虽然军功显赫,民生经济亦多有建树,也不能例外。
“既然瀚之不能参选,我觉得我们倒也不必非要选出另外的人选。”汤化龙说道,“自冯代总统去后,徐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务,一直兢兢业业,日本启衅后,又协助瀚之等海陆军将全力应付,功劳甚著。其为人平和敦厚,于北洋系内夙有人望,善于调和,对国家政务又十分谙熟。对于国家来说,需要一个这样的人主持大局,我倒觉得不必改弦更张,不如将徐代总统扶正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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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七)“国家军队建立”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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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化龙的提议得到了大多数的国社党党员的赞同,虽然有些年轻的党员嫌徐世昌曾作过前清官吏,而且有些老迈,但他们也明白,汤化龙提议选徐世昌为总统,目的是为了国家政权和平快速的过渡,以便尽快进入建设期,是以也没有反对。
而此时坐在陆军部里和杨朔铭蔡锷交谈的徐世昌,可能是因为背后有人叨咕他的关系,亦可能是受了风寒,在那里大大的打了个喷嚏。
“人老了,稍有风寒就不行了,还真是有些不中用了。”徐世昌看着正当壮年的蔡锷和杨朔铭,不由得感慨不已。
“大总统身体不适,一会儿和我走吧。”杨朔铭笑着说道,“内子那边刚刚又开了一家医院,大总统就当去给她捧个场好了,大总统只管看病拿药,不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