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的小老虎长高了,两年多没见,她整个人变得很不一样,她甚至学会了对我视而不见,假装我是透明人的防守,我喜欢。
听说她拒绝了好几个追求者。很好,即使我不能拥有她,我也不允许别人拥有她,虽然这听起来很自私。
我知道她讨厌我,她的眼神只要一对上我,就会变得愤怒又厌恶,这正是我所希望的。如果她用仰慕的眼神看着我,我想我会陷入疯狂,会不顾一切的将她掳走,像个色情狂一样在我的车上占有好。
我故意羞辱她、惹怒她,让她离我远一点,我才能保持清醒。尽管她总是入侵我的梦,在梦中世界主宰我的一切。
除非我疯了,否则我不可能自找麻烦,跟她在一起绝对会是我暴生最大的麻烦,只要我的理智还在,我都不可能容许自己接近她。
我跟她处在不同的世界。我跟她不同。
……
该死该死!小老虎今天是怎么了?她正在发春期吗?她居然对那个男人微笑!她怎么可以!
我是个白痴,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明知道不可能拥有她,她总有一天会属于某个男人,但我还是忌妒,我诅咒那个男人下地狱!
……
孟颖臻脑中的思绪被抽走,只剩下茫然的空白。
她眨着眼,翻到日记第一页,再次看清楚日记的拥有人,确认那是黎之浚的签名与字迹。
她过度换气的喘息着,一股尖锐的刺痛穿透了她的心,泪水模糊了视线,那片文字在眼中剧烈摇晃。
那个高傲的混蛋喜欢她,黎之浚喜欢她!
她居然什么都不知情,以为他天生就喜欢以取笑她为乐,以为他是势利眼的混蛋,恨不得他能从云端跌下来,跌得越重越好。
将素描画像塞回日记本,再将日记归回原位,孟颖臻呆坐在椅子上,生平第一次慌乱得不知所措。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哭,又为何会感到异常的伤心。就算黎之浚喜欢她那又如何?那也改变不了他对她态度恶劣的事实。
只因为他不准自己喜欢上她,所以他故意对她坏,让妯远离他,这种理由未免太可笑……她不接受这种说法,绝不!
她不喜欢那家伙,一点也不。她爱的人是黎湛,不是他,绝对不是。孟颖臻站起身,双脚却是虚浮的,必须用两手撑住桌沿才能稳住。她在慌乱什么?为什么内心的动摇会如此剧烈?
她必须冷静,振作一点,这没什么大不了。黎之浚那家伙是活该,他对她不曾好过,一次也没有,他没有资格喜欢她。
安抚好就快崩塌的情绪,孟颖臻强迫自己走出书房,但是当她的双脚踏上阶梯时,膝盖忽然一软,她双手抓住手扶梯,狼狈的跌坐下来。
老天!她喜欢艾德格那个混蛋!
从她踏进纽约的上流圈子起,那个男人,艾德格,便彻底占领她的世界。
无论是因讨厌而起的在乎,或者不甘心被他瞧低的自尊心作祟,她的世界己经被那个男人占满。
想的,念的,记的,全是关于他。
每当她在各种场合巧遇他,她的胃部总会不自觉抽紧,肾上腺素激升,身体温度比往常还高。
她总是绷紧每一条神经,等着他前来挑衅或者下战书,慢慢地,她的眼里只看得见他,能被她全心全意记挂的男人,就只有他。
她以为自己是厌恶他的,但其实内心深处,她渴望得到他的认同,渴望解除横亘在彼此之间的敌意。
甚至是,渴望能得到他一记深邃的凝视,而不带一丝鄙夷,就只是单纯的凝视。
她喜欢他,她是喜欢艾德格的!不管他对她有多么恶劣,他们之间有过多少不愉快,她都己经深深喜欢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