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灌输好正当理由,孟颖臻挺起胸口,理直气壮的在书房内摸索,她环顾四面书墙一遍,毫无斩获之后才走向
她拉开镂金沙发骨董椅坐下,将公文夹顺手放在桌上,伸手拿起桌上的龙形碧玉纸镇,把玩了一会儿又放回原位,犹豫片刻才拉开主抽屉。
没有色情刊物,没有可疑物品,而且里头的东西井然有序,都是各类文件或收据,印章与钢笔之类的文具用品。她有些气馁,却又感到一阵心安,遂又拉开两侧的抽屉二巡视,但是偷窥的刺激与兴奋感己经没先前浓厚。
当她准备合上左侧最后一格的抽屉时,漫不经心的目光突然掠过一本深咖啡色的牛皮笔记本,她不假思索探出手拿起。
拿在手上她才看清楚,这不是笔记本,而是日记。深咖啡色的皮革表面己经略旧,边角微微卷起,开口处的摺痕深得使皮革产生裂痕。
偷看别人的日记,绝对是一个毫无道德感可言的人才会做的事,她不能这样做,绝对不能。
孟颖臻深呼吸,打算将日记本塞回敞开的抽屉,但就在这时,一张夹在里头的纸掉落在地上,她愣了一下才伸手拾起。
纸张是对摺的,透过模糊的透影,可以看出那是一张画。
既然没有文字,应该不属于日记的一部分吧?她替自己偷看的举动合理化。
她翻开那张纸,然后彻底愣住。
那是一张肖像素描,用炭笔描绘出乌黑的长发,细眉大眼,巧挺的东方人鼻头,微笑的唇,组织成一张她熟悉的女性脸孔。
就是她。
这张素描是在画她,好久以前的她,大概十八、十九岁左右。
她的眼神从惊讶变成温柔含笑。原来黎湛很早以前就注意到她,这也解开了为什么他会喜欢她,甚至冲动与她结婚的原因。
孟颖臻心口暖暖的,又微笑欣當了素描片刻才重新将纸对摺,但是就在准备塞回日记本时,她又将纸抽出来,翻开,震惊的目光落在左下角的英文落款。
艾德格AUG。2006纽约——
画下这张素描的人不是黎湛,而是黎之浚。
这个重新洗牌的认知,冲击着她的心跳,她一度快喘不过气,单手紧按住胸口。
黎之浚为什么要画下她的素描?他讨厌她不是吗?只要碰上她,他总喜欢羞辱她,或是拿她的格格不入开玩笑,他在所有人心中是王子,但是面对她却像个势利的混蛋。
这不是黎湛的日记,而是黎之浚的,但为什么会在黎湛手中?
她发现自己的双手无可自抑的在颤抖,她将日记摊在腿上,震惊未定的目光陷进文字之海。
我看见她了,她就像闯进异世界的爱丽丝,那件水蓝色礼服很美,但是跟她不衬,她的肤色合适淡粉色,她根本不晓得该怎么样让自己变得更美。
……
按照惯例,我走过去羞辱她,笑她是刚从大卖场的试衣间离开,告诉她这个派对的主题并不是廉价的美与丑,她气疯了,要不是我站得远,她一定会将酒泼到我的身上。
她还是学不会虚伪,总是轻易的流露出原本的性格。
派对上所有人都戴着面具,只有她不会。我喜欢看她生气的模样,好真实,尤其是她瞪着我的样子,那代表了她眼中只有我,我喜欢。
喜欢又有什么用?我不能拥有她,永远也不能。她是一个笑话,众人茶余饭后的话题,她靠着她母亲的缘故才能踏进上流社会,她的出身不够高贵,她只是约翰·艾尔卡特的继女,头上的皇冠是铜制的,她配不上我。
我不能喜欢她,不能爱上她。除非我想毀掉一切,放弃我现在拥有的,以及将来可能继承的,否则我最好离她远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