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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2 / 5)

逝后何堪陋宝铭。”这样的句子提起了我的精神,用饱满的墨汁黑腾腾地写就,让每一个进入灵堂的官员,第一眼就能读到它。这样的经历多了,有一些黑色意象的字就写得相当完美,如“悼”、“奠”,“千古”或者“永别”,以此赠与黑暗中长眠的逝者。

一种夜间一般的颜色,是可以培养一个人的审美倾向,不期而然地排斥花哨、斑斓和驳杂。黑是一种单纯的引导色,引向一个方向,而不会像花哨色调,它的引导是弥散式的,让人心绪飘忽。算起来,我是一个精神上的色肓,看到红色不觉得热烈兴旺,看到蓝色不觉得辽远闳阔,而面对黄色,我只能忆起青年时镰刀下割下来的稻子,不愿无聊地引申。我对黑色有一种依赖,似乎为散漫、淡漠和有颓废情绪者所设计的。一个人都处于社会最底层了,他还会惧怕黑色吗?前些年的中国书坛,好色之徒比比皆是,他们喜好红宣纸、虎皮宣、洒金宣、洒银宣,但凡色宣概不放过。墨汁落在上面,整个情调都不是古朴典雅那一路,色调驳杂了,就有一点人生游戏的感受,只满足了视觉无休止的需求。十年前我听了一个盲歌手歌唱,无论是阳光灿烂的白昼还是灯火通明的夜间,对于她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她面对强烈的灯火,感觉不到常人所说的“亮”或者“刺眼”,她弄不清楚旁人所说的白天和黑夜的界定,分不出各种色调的差别,她的眼睛永远像闷在地窖中的陶罐。像博尔赫斯这样的人,是有意放弃了眼睛的功能去体验薄暮和深夜,试图对于自己设置的迷宫有所探究。尽管如此,我依旧认为他还是一个伪盲人,因为他不能彻底。只有天生的盲歌手才真正能体验到黑的程度,她的体验明眼人感受不到,如同另一个世界的设喻。这样,在人之间对于黑的感受会相差很远。甚至,盲人间也懒于交流这方面的信息,因此,他们会坦然一些。她歌唱的时候,耳朵正敏锐地搜索,判断靠拢过来的听者多寡、远近、是否过来投币。有时过往的车辆的嘈杂混乱影响了她的判断,表情就显出无助。曲调多年没什么变化,好像白日与黑夜毫无差别。这个世界在多变的歌唱中走向陌生,歌者却没有什么改善,对生存的感觉依靠耳听、手抚,她有着自己的方向,由于处暗而透彻。

一幅书法作品的价钱要比一幅水墨画的价钱贱得远,就是出于大家之手也如此,就像张大千的书、画一起进入拍卖场,书价只是画价的一个零头。不妨说,缘由之一就是书法的单色,黑不是世间喜好的颜色,甚至敌不过轻薄的粉红,“早知不入时人眼,多买胭脂画牡丹”,李唐的牢骚也是有普遍性的。在我授课的整个上午,有时懒得开讲,便让百余人埋头写字。有一些人站起,悬肘而书,犹如一片生长起来的森林,这使我整个上午都充满喜悦。那些坐着谨小慎微地书写,恰似森林之下的矮小灌木,没有几个可以成才。自从我在这所大学任教,我就坚持在书写中表现大气吞吐、大刀阔斧的气势,当代人生活条件的改善使人的洁癖与日俱增——我指的不是精神洁癖,精神洁癖并没有增长,而是肢体洁癖,对于黑色的色调存在避让的念头,有时墨汁没有摆好而倾倒,一定要引起一片波动,“惊起一滩鸥鹭”。每一次清洁工都没有好脸色给我,无疑,擦拭这些遗留在课桌上的墨痕是需要工作量的。而在宿舍里,居然为了保持整洁迎候随时到来的卫生检查,不允许摊开文房四宝,泼墨挥毫。这使我感到有些郁闷——我恋物癖地对这种颜色表现着挚爱,更多的人、集体却更好相反。我喜爱的这种色调,正在随着古代的消失,渐被遗弃。

今年暮春,我去了江南一个文气很重的小镇,乌瓦、乌毡帽、乌篷船,沿途可以看到打开的笔墨,有人正在书写王羲之的《兰亭序》。无论是少年还是老者,他们最擅长的就是临写这个名帖,逼真程度让人惊叹。我有了在此生活的念头,就为了一种颜色在这里得到最大的运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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