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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1 / 5)

色调的娇艳程度会让一个从寒冷北方到来的客人大惊失色——花园的南国,他们常这么说。不过我要说的是,春、夏都不是我喜欢的季节,从春日起就开始积蓄妖冶的情调了,于夏日最盛,目击时可以撷浮华,采膏泽,像一位盛妆的少妇,错杂藻绘,冶容太甚。

阳光过于强烈的白日,什么都看得过于直白,光线的投射过于奢侈,使一些需要模糊、朦胧美感之物,毫无隐约韵味。人坐在家中,把窗帘拉上,创造一个昏暗环境。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这么足够的光线,有的人不靠眼光生存,他们靠感觉,这么一来,与人与物都持有一段距离,不希望粘贴得那么紧。喜欢春、夏色泽的人很多,很多人选择这些季节拍照,人体和草木的旺盛生机融在一起。尤其是争妍斗丽的花丛,通常是拍摄首选的背景,像小山包一样的九重葛,绽放的花把绿叶都挤占光了。黑白之外颜色,我一概归之为世俗色,它们是最符合世俗中人的生存理想,譬如红色,为什么称它为喜庆之色呢?我一直认为与太阳有关,与火的使用有关,同时也与杀戮出血有关,在世代繁衍延续中的一种集体意识,你认同了,他也认同了,共同的认同,便使一种颜色赋予精神的向往。至于其他,我不愿想得太多,尤其不愿朝着政治领域上引导,那就太不世俗了。世俗的生活在于俗,一定要有俗气才符合生活的基本要求。因此,没有理由责怪世人的俗气,谁能没有俗气呢?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雅气,雅气太多,生活就充满理想化都是肥皂泡了。这样,在我们的都市里,充满艳俗就显得正常,不断上升的温度和变幻的气味,还有镂金错彩的色调,充溢了整个都市的街面和每一个撇开大嘴的商铺。在这些世俗色中行,我想寻找熟悉的黑色都有些困难,即使到了黄昏来临,毫不敛约的灯盏,顷刻也将围拢而来的暮色冲洗得一干二净。

从少年时代起,我就没有闲适地逛过商店,商店是世俗气总的合成。没有谁能离开商店去过世俗生活,没有。就是穷得叮当响的人也想逛逛商店,有人还大着胆子试穿几套时装、免费试抹一点面霜、品尝一小杯刚上市的新口味饮料。视觉是最大的受益者,赤橙黄绿尽收不弃。我不逛商店当然与这些色彩的眩目有关,尽管同样脱离不了世俗生活,但是崇尚简单,像单色的黑,最多添上纯粹的白,如夜幕中穿过的闪电,已经十分生动。有许多次墨气淋漓地舒展开来,我从中嗅到了尽头的气味,它飘入空气里,传递给大脑的就是悲喜、死生。像我这样写得一手好字的人,从青年时在田间稼穑到中年时担当教授,都是参与治丧的主要人员。一个人故去了,治丧活动却刚刚开始,黑的白的,这样的颜色过多地充满一个空间,呼吸渐渐地有些滞重,脸上毫无表情。甚至很湊巧,这一天有人来这一楼道寻亲访友,他们首先会在一楼的门边欣赏到我的遒劲字体:“第几栋几进某某先生丧事。”如果在晚间,黑字在白色背景下更见惨淡,因为我书写时心情也不痛快,此时肯定通过字迹传给了阅读者,使他们原本的好心情大大打了折扣——死生虽是十分正常的,可是气氛不正常,很远就觉得不对头,就像鲜花编成花篮或者花圈,都会使人心情大异。这些年来,红色的春联写不了几副,挽联却不计其数。写挽联有点像独自夜行,埋头赶路。没有人在此时欣赏我的深厚功力,笔头是烂的,纸张也不合适,墨汁黏稠太过,一个人到了不讲究的时候,书写就放开手脚。停下来喝水的时候,忽然惊讶整个灵堂都挂满了我的书法,比我一年的创作量要大得多。治丧有点像吸毒,单位和个人都认准了这些有经验的人,好像上了瘾,一有事这些人就要出动。死者中的名流和一般人不一样,四处传来的挽联特别多,从文辞中可以看到撰写者与死者的交情以及地位、身份。有的的确上乘,譬如悼念一位作出杰出贡献却居住在破房子里的教授,有人就写道:“生前岂止三都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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