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說更好呢?一個能言善辯、學識淵博的人可以運用口說詞來建立《聖經》
與其聽眾的狀況之間的關係。不僅如此,十七世紀是英語布道的全盛時代,
而且不僅僅在清教徒中間。它是兩位高貴的英國國教徒約翰&iddot;多恩和傑里
米&iddot;泰勒的時代,他們的宣講提供了布道的經典。到十七世紀中葉,英國請
教徒已經為布道發展出了如此傑出的散文體,以致一個專心聽講的聽眾可以
從牧師的布道方式察知他的神學理論。
同蘭斯洛特&iddot;安德魯斯和約翰&iddot;多恩複雜難懂的&ldo;玄學&rdo;風格相反,請
教徒形成了一種用他們自己的話說被稱為&ldo;簡明體&rdo;的風格。這種風格的規
則在威廉&iddot;琅金斯所著《預言的藝術》‐‐一本在早期新英格蘭的差不多每
一份書單上都可以找到的英文小冊子‐‐以及諸如此類的布道手冊上被一條
條規定下來。簡明體的特徵當然是簡單易懂,但它還以注重勸導和教義的實
際結果、而不是對理論本身的精細闡述為標誌。正如佩里&iddot;米勒解釋的那樣,
請教的布道&ldo;更象律師的辯護狀,而不大象藝術作品&rdo;。它的獨特的結構由
三部分組成:&ldo;教義&rdo;、&ldo;道理&rdo;和&ldo;用處&rdo;。&ldo;教義&rdo;是布道者&ldo;翻開&rdo;
《聖經》經文所發現的東西,這總是布道的開端;&ldo;道理&rdo;為&ldo;教義&rdo;提供
證據;&ldo;用處&rdo;則是指教義應用於聽眾的生活,即是由布道引出的&ldo;訓誨&rdo;。
簡明風格的布道在各方面都和誇誇其談相反。約翰&iddot;科頓在 1642 年說:
&ldo;文辭俘夸必使布道者在基督眼中成一油嘴滑舌的牧師。&rdo;這不是基督宣教
的方式;基督實際上&ldo;以我輩所用英語對眾人講說……迴避玄虛之處&rdo;,而
不是給人以&ldo;隱晦艱澀的暗示&rdo;。請教牧師不應該用外國語來引經據典:&ldo;在
布道中用拉丁文全是虛飾。&rdo;
玄學風格的布道者實際上依靠修辭琢句,舞文弄墨,而請教牧師卻運用
家喻戶曉的實例。美洲殖民地印刷的第一本書‐‐《海灣聖詩》(1640 年)
的前言宣告:&ldo;聖壇毋需我等修飾。&rdo;因此,托馬斯&iddot;胡克把復活的肉身比
作&ldo;大洋蔥&rdo;:它像一顆掛在牆上的洋蔥那樣生長,&ldo;不是由於添進了什麼,
而是由於它自伸自延;因而並無新的軀體,只有同一本體的擴展和增長。&rdo;
我們知道,簡明風格的這些性質是大西洋兩岸請教著述和思想的普遍特
征,美利堅人從諸如琅金斯這樣的英國範本中學得布道的規範,但在新大陸
這種風格還有其他原因。正如胡克在其《教規大全概覽》(1648 年)一書
開頭解釋的那樣:
本書通俗質樸,讀者務須諒其出自荒野,那裡不求新奇。假如拓殖者能有衣保暖,他們就不管
式樣和裝飾,而將其留待刻意求美者考慮。我在整個論辯中力求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