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 年 12 月 26 日),在他寫給諾亞&iddot;韋怕斯 特的著名信件中(感謝他
題獻《英國語言論文集》),富蘭克林也許多少帶點諷刺意味地為韋伯斯特
喝采,稱讚他&ldo;在語言的表達法和發音方面。以及在糾正好幾個州在這兩方
面常犯的普遍性錯誤方面,為維護我們語言的純潔性所表現的熱情&rdo;。他接
著提請韋伯斯特注意某些&ldo;錯誤&rdo;,希望&ldo;在將來你發表的大作中,能對此
加上不宜使用的記號&rdo;。富蘭克林特別反對的兒種用法是:iprove(將它
作&ldo;利用&rdo;解);將 notice 和 ad-vocate 這兩個名詞當動詞來用;而&ldo;最
最古怪和令人厭惡的&rdo;,是把 progress 當作動詞!1這封信件所議論的內
容,很少有什麼東西是以咬文嚼字著稱的詹森博士2本人所不可能寫出來
的;它飽蘊著學究時代的氣息。
我們有時會忘記富蘭克林在語言運用上遵循舊俗和力求&ldo;純正&rdo;的榜樣
有著巨大的影響。正如約翰&iddot;皮克林在 1816 年解釋的那樣,富蘭克林所以
在美國作家中間享有很高的聲譽,原因之一在於&ldo;富蘭克林是美國極少有的
幾位寫作風格符合英國評論家口味的作家之一。&rdo;寫作者們從富蘭克林的成
功中得出了一般性的教益:要寫出好的文字,就必須墨守保險的英國程式。
亨利&iddot;卡伯特&iddot;洛奇俏皮地指出,直到十九世紀開始後許多年,&ldo;試圖跨入
文學生涯的美國人,他所邁出的第一步,就是裝得像個英國人,以便獲得‐
‐不是來自英國人的,而是來自本國同胞的‐‐讚許。&rdo;
在十八世紀後期,當美利堅人談到美洲語言的特點時,目的幾乎毫無例
外地都是為了淨化語言,給它們打上&ldo;不宜使用的記號&rdo;(富蘭克林語)。
例如,約翰&iddot;威瑟斯龐牧師在他的文集《占卜者》(1781 年)中,熱心於
語言的&ldo;純潔和完美&rdo;。按照他的觀點,美國在實現語言一致化方面形成的
壓力,即所有階級的人們使用一種共同的語言,實際上危及語言的&ldo;純潔&rdo;,
因為一個社會階級或一個地區的人所使用的粗詞俗語,很快就污染了每一個
人的言語,甚至&ldo;學者和官員&rdo;也不能幸兔。
語言使用不當的第四種類型,是地方性的短語或詞語。我這裡指的是流行於一個地區、而不包
括別的地區的粗俗語。這在英國要比美國多得多。從全國整個人口來看,許許多多的平民百姓
從來不曾遠離他們出生和生長的鄉土。因此,各地都有許多地方性的特徵,不僅在語詞方面,
而且表現在鄉音、服飾、舉止等方面;不僅郡與郡之間是這樣,一個郡的不同市鎮之間也是這
樣……
但是,如果說英國的地方粗俗語大大多於美國的話,那么正是由於這個道理,有教養的人士和
學者們沾染上這些語言惡習的危險也小得多。這星確實包含著這樣的含意:一個地方性短語只
會在它的流行地區被當地的居民或鄉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