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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牧師從馬里蘭寫道:&ldo;那些比進口步槍好得多的步槍,每天都在賓夕

法尼亞的許多地方被製造出來,而各地一直在雇用所有的槍炮工人。天啊!

在這個地區,男孩子一學會放槍,就經常練習槍法,有的打野禽,有的獵野

獸。獵物的數量之大,品種之多,以及打獵所得的極大好處,使美利堅人成

為世界上最好的射手;成千上萬的人以此維持家庭,以鹿和火雞為目標的邊

境地區步槍射手尤其如此。如果在林中行軍,一千名這樣的槍手就可以殲滅

你們一萬名精兵。&rdo;這樣的一些報告使英國的正規軍認為每個美利堅人都是

神槍手。

關於無處不在的美洲射手的神話(這些射手穿的不是軍服,而是獵人的

襯衫),在心理戰中很有作用。狄克遜和亨特合辦的《維吉尼亞報》(1775

年 9 月 9 日)報導了一項由前往波士頓的步槍射手們所作的表演:一個男子

在雙腳膝蓋間夾住一塊小木板,中間有個一元硬幣大小的靶心,一位步槍射

手在六十碼外連發八槍都擊中靶心。1775 年 8 月,華盛頓在坎布里奇公地

也安排了類似的表演,希望間諜把嚇人的消息帶回到英國軍隊中去。在這個

時期,英國的滑膛槍十分粗糙,甚至正式的陸軍操典還沒將&ldo;瞄準&rdo;這一指

令用於滑膛槍手。在革命初期,喬治&iddot;華盛頓將軍發布命令,他在命令中&ldo;熱

切地&rdo;鼓勵&ldo;穿著獵人衫和同樣布料的長馬褲,……這種衣服會給敵人帶來

不小的恐怖,因為敵人以為每一個這樣的人都是神槍手。&rdo;但是步槍不像歐

洲的滑膛槍,它沒有刺刀,是一種較為緩射、較易損壞和需要特殊技能的武

器。它不適用於歐洲那種正式的戰鬥隊形,一直是一種完全單槍匹馬式武器,

在小規模的戰鬥或瞄準個別敵人來打的方面值得稱道。這種戰術嚇壞了受過

嚴格訓練的職業軍隊,它有助於使英國軍官相信,征服美洲的居民是件沒有

希望的工作。

在美洲,戰爭對公民和戰士來說都已成為一種慣例。殖民地居民習慣於

在鄰近的土地上保衛他們自己,而不是在一個遙遠的戰場上雇用職業軍人。

在美洲,正像每個人都有些文化但不是非常精通文學那樣,在這兒,每個人

都有些軍人氣息,但不是十足的軍人。戰爭是在沒有職業軍隊、沒有將軍、

甚至沒有歐洲狹義的&ldo;士兵&rdo;的情況下進行的。聯邦憲法第二條修正案將規

定:&ldo;管理良好的民兵,為保障自由州之安全所必需,故人民備置和攜帶武

器之權不得侵犯。&rdo;

每當美利堅人在戰爭和外交方面一致起來反對歐洲人時,他們獨特的美

洲經驗自然會造成一些困難,因為包含有貴族軍官階層的歐洲職業軍隊已經

使戰爭成了一種複雜的、削弱了的活動。這種複雜化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

戰士職責的專門化有可能限制戰爭;另一方面是它可能使外交複雜化,君主

們通過複雜的外交,使用職業軍隊為他們微不足道的或迂迴曲折的目標服

務,而漠不關心的民眾則在這種外交下面輕易地允許他們的&ldo;國家&rdo;(即職

業軍隊)被投入戰爭。職業軍隊隨意被派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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