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腕湿。滑无比。
“予慈……不要!予慈!”轻巧的身体翩然下落。他的心,仿佛也跟着她一起掉落,被摔得粉碎。
她没有恐惧,没有彷徨和害怕,有的,尽是对他的留恋和爱护……
“啊——”他心痛欲裂,山谷里回荡着他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他狠狠捶掷着地面。恨自己的没用,恨自己连最爱的人都护不了……
那天,洹歌像发了疯似的,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的力气,一怒之下就打死了二十二个人。余下的最后那个,是唯一一个没有冲上来影响他的人。当刘安的侍卫们赶到的时候,山顶上已经躺满了尸体。其中有十三个是被洹歌咬死的,剩余的全部被打断了筋骨手脚,最后被锤裂了胸膛。
洹歌平常的武功虽然在他们之上,可也相差不了多少,更何况这种情况下是以一对二十二,能够取胜已经是万幸,更不要说活着了。
洹歌气喘如牛地倒在草地上,眼睛越来越模糊,像是蒙了一层水雾。水雾越聚越多,饱满得顺着他的眼角滑落下来。
爹曾经跟他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流泪。可现在这种情况,他真的控制不住,他想大哭一场,却发现根本发不出声音。或许是力气已经用尽,没有办法再支撑喉结颤动,也或许是太过伤心痛苦,根本没有心思和情绪再发出声音给别人听。
眼泪簌簌地顺着眼角滑落,紧接着,眼神里像是失去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一样,变得很空洞,很冷漠,很有贯穿力。
刘安嘴角扬起了得意的笑容:“我需要的人,终于培养出来了。”
时光匆匆,可对于洹歌来说,根本毫无区别。他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脸上没有表情,没有喜怒哀乐,也不知冷暖。自从予慈死后,他就疯了,就变了。以前那个喜欢说笑的阳光男孩已经远去,变成了如今这个阴郁沉闷又弑杀的浪子。
刘安非常看中他,所以对他的训练特别严格,他也几乎不把自己当人看,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和折磨。他把自己当成野兽,当成虎狼,在林子里飞跑,速度越来越快。再加上练得上乘的武功,只要他一用劲,普通人根本不可能看到他的面貌,只能看到一个人影快速地掠过,惊飞了林子里正在安睡的鸟,震落了书上飘荡着的枯叶。
随着洹歌武功的快速进步,刘安将训练场地转移到了更加隐秘的地方。
韶光易逝,岁月催人老,同时也会使人变得更加成熟稳重。十年了,洹歌已经二十五岁。他眸子里冰冷如常,即便是别人给他庆祝生日,他也不带一点儿微笑,脸上没有一丁点儿色彩。一个人的时候,他会静静的抚拭着一枚雪白的簪花,目光柔和温暖。
如果予慈还活着,如今也十七岁了罢……
以前娘亲还在世的时候,予慈总羡慕娘亲可以佩戴漂亮的簪花。娘亲总是宠爱地抱着她,跟她说这是爹送给她的成亲礼物,等阿慈长大了,也会有男人给她漂亮的头簪,把她娶回家当新娘……
小时候总是吵着要戴的,如今戴也不戴就走了吗……他的眼睛有些朦胧,才刚把簪花放回怀里,就传来了轻轻的叩门声。
“谁?”他又恢复了一贯的冷冽。
门外的小厮怯怯地应了一声:“客……客官,刘员外家的小女儿正在抛绣球择亲呢,许多客官都去了,要不您……您也如凑个热闹。”万万没想到这位客官性格如此冷漠怪异,店小二的身体有点儿忍不住发抖。他总觉得经过这间客房的时候有点儿冷。
“没你的事,下去吧。”他不屑地应了一声,然后转身躺在床上。枕着手臂,又想起了当年的事情,想起她的笑靥,想起她的天真,想起,她的死……
人世间最虐人的,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曾经到悬崖下找过,可悬崖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