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我们支持你!” 我刚走下讲台,工会代表鲍温斯上台大声说:“叶先生,你说的固然不错,但是,我们需要的是保证。你能否保证技合部今后不再裁员?”我只好又一次登上讲台,回答说:“技合部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一个部门,而不是一个私营企业。我们是由会员国的会费支付工资的,叶先生是不可能作出此种保证的,副秘书长也无法给你这种保证,我想,连秘书长也不会给你作出这样的保证的。技合部的前途取决于几方面的因素,其中包括我们全体人员的工作做得如何,以及项目执行得如何。”鲍温斯没有再吭气。于是,弗朗德斯只好上台宣布不搞声明了。从而避免了一场风波,也使技合部避免了无谓的损失。
从会场回办公室途中,毕副秘书长的特别助理赖尚龙对我说,主管招聘专家工作的冯·罗克肖尔(Ingo von Ruketshell, 联邦德国籍)和其他一些职员告诉他,技合部历史上开过不少次职工大会,从未见过一个司长级行政领导的讲话受到群众如此热烈的鼓掌,叶先生是仅有的一位。接着,副执行干事乌齐尔(Chaim Ouziel,以色列籍)到我办公室来,紧紧握住我的手说:“叶先生,你发表了一个非常好的讲话,做了一件非常好的事!” 当天下午,安丝蒂小姐到我办公室来问道:“叶先生,有人告诉我,今天上午职工大会上,人们对你的讲话报以热烈鼓掌,是怎么回事? 你都说了些什么?” 我把会场情况向她作了扼要介绍后说:“我只是将事实真相告诉了职工而已。花了那么大力气争取到的工作组报告被人曲解,如果我不站出来讲话,闹起事来,最后遭受损失的还是技合部。” 她点点头说:“我明白了。”
与掌握资金的项目分配权的机构周旋(1)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简称开发计划署,是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的中心协调和中央筹资机构,也是联合国大会的一个附属机构,总部在纽约。技合部作为技术合作的执行机构与该署关系密切。
开发计划署创建于1965年,是根据联大决议将1949年建立的技术援助扩大方案与1958年建立的用于投资前期援助的联合国特别基金会合并而成。1994年2月以前,它的领导机构是开发计划署理事会,由选举产生的48个成员国组成。
作为中央筹资机构,开发计划署将联合国会员国自愿认捐用于技术合作的资金按照国民收入及人口状况等因素,每五年算一个周期,给每一个接受援助的国家分配指示性规划数(IPF),提交开发计划署理事会通过。各国分得的只是资金的规划数字,而不是拨款。各国按照分得的IPF与筹资机构及执行机构协商,作出具体项目规划,由执行机构执行,所需资金以及占援款13%的行政费由开发计划署支付给执行机构。技合部、联合国专门机构与有关机构以及联合国五个区域委员会都是项目执行机构。这里,受援国政府、筹资机构及执行机构形成了一个密切相关的三方关系。联合国系统的执行机构根据各自的专业对执行的项目是有分工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作为中央筹资机构的开发计划署对某些项目的分配起决定性作用。执行机构在取得项目的执行权之后,必须注意项目执行的质量,使受援国满意,如果项目质量出问题,受援国可以在(联合国的)立###,包括开发计划署理事会上提出批评,甚至改变项目内容。
我领导的政策、规划与发展计划司,其中“规划”的职责就是为技合部向受援国政府及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等筹资机构取得项目的执行权,这项业务由我司国别项目规划与评估处分管。就技合部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