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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2 / 5)

这时候我的助手开始跟我说,钱律师,记者给我打电话,说你说话太谨慎了,没有爆料。我说这个没办法,听不懂的人缺乏敏感性,而且太年轻了。全说明白了那就不是“战争状态”了,也就没办法再谈判了。我的职业也不允许我这么做,于是我的助手请媒体写采访提纲,大家一起研究看什么可以说,相当一段时间内不接受电话采访。——直到半年后,达娃进入和解期,我们真正的想法与战略,才向媒体吐露。

达娃之争进入和解,就是湖南雪灾的那段日子。

达能进入和解时的法律战场,也如同刚遭受了雪灾:

达能在法国、意大利提起的针对娃哈哈欧洲供应商的诉讼已经作出判决,达能败诉——而且被法庭罚款;

商标仲裁:12月上旬,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自1999年12月6日起,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即娃哈哈集团)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即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并驳回合资公司要求娃哈哈集团立即履行商标转让协议,办理“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的仲裁反请求。

娃哈哈诉达能董事竞业禁止:桂林、沈阳中院一审判决支持娃哈哈诉讼请求,达能败诉;

更不利于达能的是:达能继斯德哥尔摩对宗庆后的兼职、损害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业提起仲裁之后,在中国也提起了类似的诉讼,而这些诉讼一审也出了判决:达能又败诉了。

12月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达能方面的金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宗庆后董事长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达能金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这是达能在国内以“竞业禁止”为由对宗庆后提起的10余起诉讼之一,此为第一起传出结果的诉讼。

在法律战场的压力下,经过几轮谈判,达能最终作出让步:同意退出合资,娃哈哈公司收购达能在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但是在股价上,达能还是坚持要按照上市公司市盈率的计算方法,并且坚持要按照整个娃哈哈集团(包括合资公司与非合资公司的资产在内)的51%计算出售价格——计算的结果是天价的500亿。

宗庆后告诉我这个数字,对比道:“他收购非合资公司,按净资产算,出40亿;轮到他卖股份,按上市公司的标准算,还懂得漫天讨价,让我就地还钱。又虚伪又傲慢。”

宗庆后不再出面谈判,由娃哈哈派员谈判,自此谈判就很难有进展了。

谈判期限已到,达能只得建议延期,一延再延,直至2008年4月份。

达能最终让步到200亿,宗庆后开价道:40亿吧。

撕破脸之后,宗庆后觉得给40亿还是便宜达能了。

这次达能决定不谈了。

2008年初,达能将娃哈哈业务从财务报表中剔出,出售了集团旗下的亚洲饼干业务,利润表蹿红,给了股东一个交待;而2008年,达能中国的业绩可以用空白来形容;9月初时,突然曝出达能故伎重施,欲将其在汇源的股份出售给可口可乐的消息。

媒体评论达能的标题变做:从榜样到坏小子。

没有人想到达能竟然将汇源——中国市场纯果汁、高浓度果汁的代名词——断送给了外资企业:可口可乐。

在宗庆后因为合资而 “不痛快”的时候,朱新礼曾得意地说:达能在汇源只占百分之二十几的股份,只是参股,没有控股。

但是现在爆出,汇源中方朱新礼曾与达能签定过一致行动协议,也就是说,如果达能决定将自己那百分之二十几的股份变现,朱新礼等也得陪着——于是汇源62%的股份就会整体转让,仍然是卖掉了绝对控股权。如果朱新礼拒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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