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特林机关枪刚发明出来的时候,每分钟射速已达到250发,之后还不断改进增加,诚是利器。但和斯潘塞连珠枪不同的是,斯潘塞几乎一问世就是成熟兵器,一投产就能派上用场,而且是大用场。但这个时候的加特林还很不成熟,冒烟漏气卡壳炸膛,无数毛病。
内战时期,美国军队试验性地装备了少量加特林,但和斯潘塞的辉煌完全相反,加特林没有留下任何真正值得称道的战绩,加特林的列装要等到战后的1866年。
加特林的尴尬不仅仅是技术还不够成熟,问题还在于,当时的军队的战术体系中,不知道把加特林这个怪东东放到哪里。
当时还完全没有机枪支援步兵的概念。加特林枪身沉重,有两个大大的轮子,必须马拉着才能移动;操作非常复杂,需要四个士兵才能操作。因此加特林理所当然被当成一种“快炮”。加特林第一次引进中国,译名就是“格林快炮”。
问题是如果真作为炮兵的一员,不但和炮兵的体制格格不入,和拿破仑炮相比,加特林的威力也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炮兵会很不理解:你中间插我一杠子到底为了什么呢?
就是说,加特林还必须等待自身的改进和军事体制的调整的配合,才能够真正发挥威力。
轩军目前的装备已经对南军形成了代差,多加特林不多,少加特林不少,现在玩加特林,于大局无补,只不过给各国军队提供了一个试验场罢了。
但是,这么有前途的兵器当然是不能放过的,关卓凡的计划是:行一条釜底抽薪之计——把加特林的专利买过来。
就是说,他要垄断加特林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
和步枪领域新款式、新型号曾出不穷很不一样,在马克沁机关枪被发明出来之前的几十年中,加特林一直独领机关枪领域之风骚,几乎未出现过像样的挑战者,这一方面是因为加特林机械结构非常复杂,仿制不易,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加特林的专利极具排他性。
加特林的专利中有两点声明,一个是“提供锁膛的内有击针的圆柱旋转体,与枪管一起旋转”;一个是“每根枪管都有独立的击针”。这就使得以后所有与加特林机枪相似的设计都不能再获得专利。
而马克沁机关枪的设计思路和加特林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专利制度就是好啊就是好。
那么理查?乔登?加特林肯不肯卖他的专利呢?
肯的。
当时的加特林,混得比之前的斯潘塞还惨。斯潘塞连珠枪好歹还是“步枪”,这个“加特林”到底是个什么怪物啊?连加特林自己都不好意思把它叫做“枪”,而是称为“速射武器”,推销起来有多麻烦能碰多少壁可想而知。何况人斯潘塞是真好用,加特林是真不好用。
关卓凡除了提出了一个让加特林无法拒绝的价格外,还承诺:提供后续改进的所有资金,不设上限。加特林感动得很,以为遇到了热爱科学、支持新技术的善长仁翁,其实关卓凡的真实意思是:你不继续改进,我怎么拿来用啊。
日后,这个加特林机关枪,可以卖给美国人,盟友嘛;心情好的话,卖几支给普鲁士,算是投桃报李;英国、法国,坚决禁售!
想到日后加特林机关枪碾压龙虾兵,关卓凡睡梦之中都能笑醒。
再次,是战术的问题。
散兵战术是未来。武器方面,随着后膛枪的装备,算是初步具备了实施散兵战术的物质条件。但散兵战术对士兵的个人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是排队枪毙可比的,不仅如此,同时还得对部队的编制作彻底的重组,变成以班、排、连为基层作战单位;指挥方式也和排队枪毙完全不同,不但士兵要从头学起,军官也要从头学起。
而这个时代,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