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当真把自己当成已退休人士,啥事都不管,全丢给儿子去伤脑筋,本人不仅谈起恋爱,还想迎接第二春。
每天早上吃早餐时,就看到一对“未婚夫妻”亲亲热热的你依我依,每次都让严于臣有冲进厕所抱马桶的冲动。
不管是不是有排课的日子,胡咏春每天都起得很早,很自动的包下煮早餐的工作,而大部分的时间,晚餐也都是她一手包办,好像这是她的工作似的。
严格说来从这三个惹祸精搬入他家之后,虽然每天或多或少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争吵,但惟一的好处就是,他再也不用吃外面的便当了,甚至每天早上一睁开眼,就有热腾腾的热食摊在他面前。
真幸福啊!
他是很想将此幸福留在身边,不过却不是成全他老爸的好事。
调羹在碗里搅和了下,将稀饭弄凉,方才送入口里。没错,他严于臣堂堂一个大男人,不仅怕冷,还怕烫。
“你每次都把稀饭扭成浆糊,这样会比较好吃吗?”胡咏春手上拿着筷子,开堂审问。
“因为它太烫了。”好不容易有那种甜甜的滋味萦绕心头,她可不可以别炮火乱射,破坏他的心情呢?严于臣左右张望。唉!那爱装哭、装委屈的妹妹不在,他就活该倒霉,得当靶子。
再瞥一眼对面那一对你依我依的老“未婚夫妻”,真想一脚把他们踹开,省得他还得装正经,双手举高高接受无情炮火摧残攻击。
她最近其实对他有点不一样了——愈、来、愈、凶!不会是因为他那天偷吻了她的缘故吧?这小妮子的反应一向是很夸大的。
“稀饭本来就是要烫才好喝。”鬼罗刹似乎欲将筷子当攻击武器,用力紧握着。
“过烫的食物很容易引起食道癌。”严于臣说得云淡风清,没有半丝火气,像个沉稳的大人。
“如果你嫌它过烫,可以不要吃!”
“我要吃,所以我在想办法弄凉它。”舀了一口入嘴。温度刚好,完美!
意外的是,对方沉静了下来,不再狂发炮弹攻击,更让他错愕的是,隔天开始,只有他的稀饭是温的。
手中端着不烫手的稀饭,严于臣怀疑是不是他的皮肤细胞全死光光了,所以感觉不到热度?
“咏春特地先帮你过过冷水。”胡妈笑道,“免得你每天早上都吃浆糊。”
他倒忘了,其实她真的是很温柔的,只是生气的时候总多过体贴的时候,所以很容易被忽略。
“她呢?”他好像从进入餐厅之后,就没看到她人。
“应该在后院吧!”胡妈说。
最近胡咏春忙完早餐,人就不见了。问她去哪儿,只说去外头走走,神神秘秘的。胡妈的心思全摆在她“亲爱的”身上,所以也无暇多问。
“亲爱的,我也怕烫。”严爸可怜兮兮的嘟着嘴,将热腾腾的稀饭递到胡妈眼前。
“我帮你吹吹喔!”胡妈当真舀了一调羹的稀饭,吹凉了之后才送入严爸的口中。
天啊!饶了他吧!为什么他们两个总是可以旁若无人的大演爱情恶心剧?
严于臣三两口将稀饭扒光,速速逃逸。
走向后院的车库,打开车门想了想,关上车门走到草木扶疏的后院左右张望。
那个泼辣女不在这里啊!
他环胸凝神思考她可能隐匿的地方,突然传来的猫叫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这里有猫?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几年,怎么不知道?
在“喵喵”声后,他听到非常温柔的声音正劝诱着:“乖,要把牛奶喝完喔!”
他听错了吧?那声音疑似泼辣女的,可那音调……他可从没听过如此温柔的话自她口中逸出。她即使温柔,也常是附带拳打脚踢、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