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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2 / 4)

很好!……这样的把戏该结束了。”

泰蕾斯严肃而深刻地瞥了他一眼。

“你得明白,”他接着又说,“我结婚可不是为了整夜不睡觉……我们真是孩子。你老是魂不附体的,把我也弄得疑神疑鬼了。今天晚上你一定要设法快活,不要再以忧郁的样子惊吓我。”

他干笑了几声,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而笑。

“我试试看,”少妇喑哑着声音说道。

这就是泰蕾斯和洛朗的结婚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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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出墙》22(1)

第二个夜晚,他们更加痛苦。这两个凶手本希望夜间能共同抵御这个溺死鬼,但是十分奇怪的是,自从同住一个房间之后,他们却更加惶惶不可终日了。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色都会让他们愤怒、激动,他们忍受着痛苦和恐惧的折磨。只要他们一交谈,或两个人单独在一起时,他们就感觉到满眼都是红的,头昏脑胀,精神错乱起来。

泰蕾斯严肃和神经质的本性,与洛朗迟钝而多血的性格相遇,产生了奇异的效果。从前,在卿卿我我的那段日子里,不同的气质使这对男女成了天作之合,在他们之间建立了一种平衡,甚至可以说互相补足了他们的身体组织。男的献出了他的血,女的贡献了她的神经,他们彼此生活在对方的特点中,以热吻来调节他们感官的机能。但现在他们生理的机能失调了,泰蕾斯的激奋神经占了上风,洛朗突然陷入神经亢奋的支配中。在少妇热情冲动的影响下,他的气质逐渐变化,终于像衰弱的少女一样,时常受尖锐的精神病症的袭击。有些人的身体组织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下会产生一些变化,研究它们是饶有兴味的事情。这些变化从肉体出发,很快便蔓延到大脑以及全身。

洛朗在结识泰蕾斯之前,生性迟钝,内心平静又谨小慎微,过着农家子弟的粗犷的生活,像畜生似的饮食和睡眠。生活中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都能以广大而浓密的气息自如呼吸。他对自己相当满意,只是身体稍微发胖,多少显得有些愚蠢。他的身体又沉又重,有时他几乎只感到一些微微的搔痒。就是这些微痒,被泰蕾斯扩展成了可怕的冲动。因为有了泰蕾斯,这具高大、肥满、柔软的身躯中生出了感觉非常灵敏的神经系统。从前以血质享受生活,而很少用到神经的洛朗,现在已有相对细腻的感觉了。在他情妇的一阵热吻之下,一种新鲜、刺激、紧张的生活突然在他面前展开。这种生活使他的情欲成倍地增长,把他的欢乐推到了极点。他先是好像要发狂了,昏迷地堕入这些沉醉的发作中,这是他以前凭感官冲动从未享受过的。于是,在他体内产生了奇异的变化:神经发展了,战胜了多血的要素。这种变化改变了他的本性。他失去了自我的平衡和迟钝,不再过沉睡似的生活了。有一段时间,神经和血保持着平衡,这就是特别快乐和美满地生活的时期。随后,神经占了上风,于是他便陷入烦躁、焦虑的状态之中,感官失调,思想紊乱。

这就是洛朗为什么像个胆怯的孩子那样,看见一个阴暗的角落就要心惊肉跳的由来。震颤和冲动的性格——从迟钝和蠢笨的乡下人中蜕变出来的新个性,就在不知不觉间形成,使他感到恐惧和神经质的苦恼。泰蕾斯的剧烈抚摸,杀人的狂热、淫乐的恐怖期待……这一切都刺激了他的感官,一次次地、剧烈地冲击着他的神经,把他变成了一个疯子,最后导致他的失眠,随之而来的便是昏乱的幻觉。洛朗陷入难堪的生活,堕落到他不断挣扎的永远恐怖的深渊中。

他的悔恨纯粹是物质性的,只有他的身体,他那被刺激的神经和颤抖的皮肉惧怕溺死者的袭击。他的良心对于他的恐怖心理并没有起半点作用,杀死卡米耶,他毫不后悔。当他的精神平静,死者的幻影不在那里的时候,如果他想到他的利益要他这样做的话,也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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