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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1 / 5)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是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宝玉的特殊身分──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

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砚批书的时间。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迹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玉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这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

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认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事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别处常批〃有是语〃、〃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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