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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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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闰年并没有留给他多少时间思考,不到一刻钟,他就拖了一具尸体回到美发院里。照老规矩,他是用强有力的手爪把他扼死的,血液没有流失,很新鲜,保持着天然的纯正风味。

那是一个黝黑的年轻人,身体健壮,很明显是干体力活的,肩阔腰细,没有一丝赘肉,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他似乎只是睡去,随时都可能从梦中苏醒过来。

「好运气,抓到一个极品!他正好从工棚里出来撒尿,我顺手就捞了过来,一把扭断了头颈。他连吭都没有吭一声。呵呵,没有任何痛苦,也算积了一点功德!」包闰年兴奋地搓着双手,眼中闪烁着贪婪而狂热的光芒,「杨哥,你亲自动手吧,别浪费了好材料!」

杨天成微笑着点了点头。

丁素梅和金钿从里间搬出一张折迭的桌子,安置在美发院的中央,摊上桌布,然后从矮柜里取出碗筷和调料,一一摆放整齐。年北桥像变戏法一样翻出一整套烧烤用的炊具,锅铲刀叉一应俱全,黝黑发亮,刷洗得非常干净。

涂凤点了火,用铁钩钩起一只烤盘,小心翼翼放在炉上,利落地刷上了一层猪油,猪油在火苗的烘烤下滋溜溜作响,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鲁克目瞪口呆,他原以为这些妖怪会目露凶光,一哄而上,从尸体上拧下一截手脚来开怀大啃,吃得满嘴都是污血,然后大呼痛快——但是瞧这架式,他们似乎想进行一场烧烤聚会,用优雅的烹饪方法来享用这具尸体!对人类来说,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杨天成彷佛看透了鲁克的心思,他随手拿起一把狭长的菜刀,一本正经地说:「根据我的经验,生的血肉远不及熟食来得美味可口、易于消化,而且营养丰富。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还有妖怪热衷于茹毛饮血,始终不愿意接受人类发明的新事物:火,烹饪,调料,美酒——他们错过了多么美妙的享受呀!」说着,他从尸体上割下一薄片肉来,轻轻巧巧放在了烤盘上。

涂凤夹起肉,翻来覆去烤了几秒钟,沾了一些不知名的调料,放在鲁克的面前,用一种蛊惑的声音说:「趁热尝尝看,没有比这味道更好的了!」

鲁克从来没有吃过人,也没有见过吃人,他从书籍里唯一得到的信息就是,古代闹饥荒,人民「易子而食」,至于怎么个「易子而食」法,他无法想象。

烧?煮?蒸?炸?还是生吞活咽?现在杨天成给了他一个尝试的机会,他犹豫了一下,人类的道德退居幕后,好奇心和半妖人的本能占了上风——他并没有「残忍」地吞噬自己的族人,人类只是一种新奇的食物而已,只尝一口,下不为例。

他用筷子夹起人肉,慢慢放进嘴巴里,细细咀嚼着品尝滋味。

一切食物都只是载体,它们通过不同的感官传递复杂的信息,刺激脑神经释放出快感。这种信息包含了四个方面: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从一般意义上讲,美味的食物要求色香味俱全,杨天成和涂凤共同合作烹饪出的人肉不光包括了这三个方面,而且肉质给予舌头牙齿的触觉很好,不老不烂,稍微有点韧劲,有嚼头,再配上适合的酱料,这道菜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鲁克放下筷子,由衷地说:「这的确是难得的美味,但是我有一个疑问,如果用猪肉或者牛肉来烧烤的话,是不是能达到同样的效果呢?」

杨天成知道他还不习惯吃人,所有的树妖都是这样的,他们更喜欢充足的阳光、雨露和一堆腐烂的牛粪。

他宽容地笑着说:「我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妖怪,人肉对我们来说是至高无上的美味,它比猪肉或者牛肉更能引起精神上的愉悦——我是不是说得太高深了?呵呵!简单地说我们痛恨这个种族,他们用科技和工业破坏了这个世界,吃他们的肉有一种特别的快乐,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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