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战兢兢,不可一日大意。”
为防止外戚干政的问题再次出现,刘秀规定:凡是后族、宫戚,一律不得封侯参政,并对其进行了严密的防范。公元33年,刘秀想封外戚阴兴,阴兴极力推让,认为“家贵已极,不可复加”。刘秀对他这一举动深表赞许。就这样,刘秀既不愿外戚权势增长,又有意鼓励他们谦退,所以光武年间,外戚都没有很大的权势。
为了加强皇权,光武帝从建立东汉王朝起,就不断加强对官吏的法律监督,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如东汉时期的三公,名义上司徒掌民政,司空掌水土工程,太尉掌军事,但实际上,三公没有实际权力。一方面,三公之下有九卿,分掌庶政;另一方面,军国大事、典要机密、刑政诛赏的权力,已转归尚书,三公权力得到了极大的削弱,加强了中央集权。
刘秀深知治理国家首先必须有贤明的人才。他沿用了西汉的察举征辟制度,颁布了“四科取士”的诏书。“四科”是选择官吏的德才标准:一是品德高尚,志节清白;二是有知识,是通经的儒士;三是熟悉法令,能够熟练地依法办事;四是有魄力才干,遇事不会犹豫,能独当一面。通过这种制度选拔上来一批官吏,但刘秀对他们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他们严守法度、勤于职守,还经常亲自对他们进行考核,选优汰劣。对违法官吏,严加处罚,就是对尚书近臣,只要有过错,也要进行处罚。
正是在刘秀的这种政策下,东汉开国初年出现了一批忠正耿直的官员。董宣,曾任洛阳令。有一次,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家奴光天化日之下在洛阳城内仗势杀人,事后藏在湖阳公主家不敢出门,官吏们对此无可奈何。几天后,湖阳公主出门,那家奴以为在湖阳公主身边不会出事,便随同驾车。董宣闻讯后,挡住公主车马,厉声指责公主管教不严,并让人把那名家奴拉下车,就地斩首。
湖阳公主哪能忍受如此羞辱,跑进宫去向光武帝哭诉,光武帝听后大怒,立即召董宣进宫,准备将其鞭打至死。但董宣入宫后,面不改色,平静地对光武帝说:“我请求说完一句话再死。”光武帝问:“说什么?”董宣说:“陛下圣德,中兴汉室,却纵容家奴枉杀平民,如此下去,不知陛下将怎样治理天下?”说完一头向楹柱撞去,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马上让左右扶起董宣,放弃了将董宣鞭打至死的念头,让董宣向湖阳公主叩头认罪。董宣自认为没罪,不肯服从,左右用手压着他的头,企图让他把头低下,可董宣双手撑地,死不低头。湖阳公主见状不满地说:“皇上在做平民的时候,也藏过逃亡和犯死罪的人,官吏都不敢上门,现在身为天子,难道威力反倒对付不了一个县令吗?”光武帝苦笑着说:“天子和平民是不一样的。”光武帝让人把董宣的头包好,并赐他到太官府吃饭。饭后,董宣把碗反扣在桌子上,光武帝问他这是什么意思,董宣回答说:“我吃饭不敢有余粒,如同奉职尽忠不遗余力一样。”光武帝深为他尽责尽忠的精神所感动,称之为“强项令”,也就是硬脖子县令的意思。
董宣担任洛阳令五年,对各种不法行为严加打击,被人称为“卧虎”。74岁那年,董宣死在任上。光武帝专门派使者前去吊唁,只见董宣身覆一布被,妻子儿女相对而泣,家中仅有大麦数斛,破车一乘。光武帝听说后,伤感地说:“董宣廉洁,死后才真正知道。”
刘秀还深切地认识到,要使国家真正地长治久安,必须安民,与民休息,才能保持社会稳定,才能发展社会生产。
首先,是给老百姓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