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她的气管炎病史和失眠症和动不动就骨折,这一切都使她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有一天夜晚,她摆脱对她热切期望的老太太,不听她们絮絮叨叨,充分利用剩余的时间——阅读《俄瑞斯忒斯》的译文版,这个译本是她以前没有读过的,和往常一样,随手做了笔记,十分激动,浮想联翩,想要写点文章、故事、或者诗歌之类的东西,可到头来总是把纸揉皱,扔了。可那天夜晚并没有完全白费功夫。
第二个星期四,她去了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那是托非特最好的酒店,本打算在黑暗的鸡尾酒厅自樽自饮,等着好事降临。可刚踏进大厅就给巴巴拉?普斯利叫住了;结果以跟巴巴拉和她的丈夫吃饭告终。这对夫妇来托非特玩几天,看望巴巴拉的双亲。露丝一直很喜欢巴巴拉的父母。虽然她和巴巴拉十五年没有见过面,实际上在这十五年当中一次也没有想过巴巴拉(只记得巴巴拉的一个好朋友在六年级的时候给露丝起过一个相当准确的绰号“鸵鸟”),但那天夜晚她确实过得很愉快。任何一个看见坐在帕克林荫道大酒店镶橡木地板的拱形餐厅里这一桌的人如果知道内情,都会感到震惊。尤其是那个瘦高个子,常常神经质地露出牙齿哈哈大笑,不停地用手拍头发(她的头发跟小女孩的头发一样漂亮,淡棕色,根本没有发式,但却不难看),不是摆弄衣领就是摆弄耳环的女人(年龄看不出:她那一双“温和”富于表情的眼睛可能属于十六岁的笨女孩,也可能属于五十岁的老太婆),这天夜晚其实是来找男人的,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内情,更会大跌眼镜。
第三个星期四(因为星期四已经成了惯例:姑姑只是略为反对,父亲则拿本书让她到图书馆去还),她去看电影。她十三四岁的时候和朋友珍妮特?白洛门去看过电影,那时在电影院里遇到……或者不如说差点遇到……想遇到的人,“十七八岁的大男孩子”(大块头男孩,农场来的男孩,到托非特来游逛为的是找女孩子玩的男孩。可哪怕坐在来尔多黑暗的放映厅里,不论露丝还是珍妮特都不像这些男孩要找的女孩)。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天的电影是一场令人难为情的喜剧,演的是曼哈顿一对情人通奸的故事。露丝看得厌烦,电影演到一半就退场坐公共汽车回家了,正好赶上跟父亲和姑姑一道吃冰激凌、饼干。“你好像感冒了,”露丝的父亲说,“眼睛水汪汪的。”露丝说没患感冒。可就在第二天露丝却真的感冒了。
第三个星期四,露丝去的就是这一家电影院。
宾果老板(3)
一个星期四又一晃而过,再下个星期四又冒风险外出。对着卧室的镜子,她瞧见自己只有一副愤世嫉俗的模样,无情爱可言(这面镜子看上去一碰就碎,褪了色——镜子也会老吗,露丝感到纳闷),由此判断:是的,她可说长得漂亮,有一双鸵鸟似的大眼,鸵鸟似的高度,呆板的尊严,如果灯光昏暗得恰到好处,男人朝她的方向斜眼望过来,一定会这样评价。她知道,到目前为止这个项目都是以失败告终,重返帕克林荫道大酒店给她一种愤愤然的满足,正如她最近在一封信中所说的那样(这封信写给那个在拉德克利夫读研究生的室友,从前是个姑娘,现在是个女人,那时候她同露丝一样是个处女,可能比露丝还要害怕和男人接触——可现在珀林娜离了婚,有两个孩子,和一个爱尔兰诗人以及他的孩子一同居住在斯利格的一座城堡里,这座城堡跟叶兹的差不离),去帕克大酒店见鬼。
那天晚上开了个好头。露丝纯属无意,信步走到“进化之友第二届年会”的会场。舞厅里挤满了人,露丝在后排坐下。台上宣读论文的是位高贵的绅士。他戴夹鼻眼镜,衣扣上插一支红色康乃馨,人长得很魁梧。露丝听他宣读论文,随大家热烈鼓掌。(论文内容露丝不太听得明白,大概是关于宇宙通讯——或者这种通讯已经成为事实,但FBI和“大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