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自居!
改革开放三十年,又是一次西学东渐,中国人景仰地看着西方文化渗透进来,文学、艺术、资金、管理,并且全盘接受;只是吃的时候有点难受,太不合胃口,比如麦肯锡在中国的战略咨询少有成功的,因为他们的案例库里没有中国企业的案例。
我读外国书读的很少,基本都是看文摘,看中国的专家引用。我的孩子在北大念法律,看外国法律思想著作,经常跟我说,这外国人写东西简直是车轴话,翻来覆去说一个意思,读了半本了,其实就表达了一个意思。比如,中国哲学思想自古以来就是辩证的,但在西方,形而上是西方哲学的痼疾。所以古典哲学和法律思想的著作,对于形而上与辩证,既要破,又要立,论述起来非常的费劲,中国人看了,就认为这简单的谁都懂的道理,这外国人说来说去的,都把人说糊涂了。我窃以为中国人有五千年文化熏陶,是最聪明的;而这个聪明,又被妖魔化为“窝里斗”、不团结、以及自作聪明,但是在欧洲,“决斗精神”与“会耍阴谋”一向是两项传统的美德,并且是贵族品质的美德。“西人”的互相倾轧与明争暗斗的传统可不比中国差。我不认为一个有上进心的民族会没有嫉妒心,倾轧与人事斗争是全人类的本性,绝不仅只中国人独有。
一场胜仗能够掀起一场暴风雨,宗庆后的胜利让中国人民从此知道,面对竞争,我们最缺乏的是理性与自信。
在全球化的合作与竞争中,把跨国公司看成平等的对手,是中国企业国际化水平提高的标志。而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就是在这种国际化、平等竞争的经验积累中形成的。在企业家与决策者的尝试与不断学习中,中国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治理结构与市场竞争、调控结构;在企业家与律师的尝试与不断学习中,中国将建立起法治化的市场。
相反,“舶来”与“引进”永远不是进步的源动力。
例如,宗庆后与达能合资,希望引进新技术。多年来,我们很多人总是把自己技术进步的希望寄托在外国人身上。自己技术落后,搞研发、消化技术又辛苦又费钱,眼前看不到效果,不如引进外资、拿来技术;用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收入。但后来我们才明白,我们可以买产品,买专利,买图纸,买设备,但永远不可能买到这些凝结在产品和专利上的技术能力,因为能力来源于组织内部的学习、实践和积累,学习是不可能由别人代替的。
又以法治实践为例:宗庆后特别头痛于一个问题:宗庆后有“竞业禁止”义务,而合资合同中却没有规定达能董事的竞业禁止义务。这个问题困扰了宗庆后很长一段时间。其实这个问题上我国很早就开始了司法实践。早在1999年,江苏高院、北京高院,广东高院等都先后出台了对旧《公司法》明确的指导意见,解决公司董事竞业禁止的问题;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宗庆后”困局已经得到了根本的解决。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并就其职业操守及法律责任、救济程序做出了规定。宗庆后却不知道,只能干着急;他们咨询的律师也没有给到他们有效的帮助。
法学界的专家们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舶来大量的、成体系的法律、法规。2005年以后,立法突飞猛进,每天都有新法规,但是这样快速的立法行为却似乎仍旧不够用。与此同时呢,这些舶来的法律在全国几千个法院、十万名律师中的运用情况,也差强人意——法规太多了,大家都来不及学习。这个现象说明我们缺少法律行业内的八级工。
各行各业都是如此:经验的积累需要一个过程,我们需要时时留意经济与社会活动中的每一个标志性的、拐点性的事件,深入研究,获得教益。
《生死之战》之后记(1)
2007年到2008年,达能在中国遭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