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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2 / 4)

后,门客问谢安王氏弟兄哪个更好些,谢安回答说:“小者佳。”门客问其故,谢安说:“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晋书·王献之传》)

王献之少时,为人恬淡,遇事沉着稳重而有主见。《晋书·王献之传》载:“(献之)尝与徽之共处一室,忽然火发,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献之神色怡然,徐呼左右扶出。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献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群偷惊走。”

永和七年(351年),王羲之出为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初莅郡,公务繁杂,难得有闲指导献之读书习字。但生长在书法世家,耳濡目染,加上天生具备习书的秉赋,献之书艺进境极快。刘宋虞《论书表》记载了献之幼年习书的一件事:“子敬出戏,见北馆新泥垩壁白净。子敬取帚沾泥汁书方丈一字,观者如市。羲之见,叹美,问所作,答云:‘七郎。’羲之作书与亲故云:‘子敬飞白大有意。’是因于此壁也。”

由于早有令名,十岁的献之参加了永和九年三月的兰亭修禊,因年幼未作诗也未罚酒。但这种文人盛会对他的成长给予了积极的影响。

永和十一年(355年),王羲之称病去郡,誓墓不仕。这对他几个儿子的生活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一则琅邪王氏虽然没有了王导在世时的威势,但仍然是侨姓第一大族,献之的叔父王彪之、舅父郗、郗昙仍在政坛上有显赫的地位;再则,羲之早有隐退之志,在会稽国的剡县、上虞、诸暨、山阴一带置了田产,足以维持一家优裕的生活。

王羲之去官后,住在蕺山的别业中,优游山林,闲适恬淡,有了更多的时间指导献之习书。献之日夕修习,书艺突飞猛进。王羲之对人介绍献之的书法时,曾称其“咄咄逼人”。他在谢奉处书于材上的字,被谢家收而藏之,珍同羲之书。(事见刘宋虞《论书表》)此时的献之,仅是十余岁的少年。而羲之二十七八岁任临川太守时所写的字,还被陶弘景称为“不足观”,可见献之习书天赋之高。

王羲之在去世前一二年写信给好友、益州刺史周抚说:自己没有其他心事了,只有最小的儿子还没有完婚,正在为他物色。是时,献之年方弱冠,人物出众,已经很有名气。晋代品评士人的标准,特别注重容貌风度,总称之为“风流”。在羲之、献之生活的时代,“凡称风流者,皆举王、刘为宗焉”(《世说新语·品藻》刘孝标注引徐广《晋纪》)。王、刘,指王与刘。献之的风流,人们常与刘相比。

谢安曾说王献之仅次于刘。献之风流既为“一时之冠”,自然要娶名门之女。献之舅父郗昙的女儿道茂,稍长于献之,美妍贞静,待字闺中。献之对其颇有“好”之意,羲之乃代其托人向郗昙求婚,其中一封书帖云:“中郎女颇有所向不?”

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郗昙于穆帝升平二年(358年)八月升任北中郎将、持节,都督徐兖青幽扬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羲之书帖称郗道茂为中郎女,求婚当是升平二年以后的事。献之与道茂成婚的时间,史籍没有记载。但是,允婚后,需要经过问名、纳采等繁复的程序,成婚时间当在升平四年(360年)初,郗昙未能参加婚礼而由郗代为主持。早在升平三年(359年)十月,郗昙和西中郎将、监司豫冀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谢万一同北上,征讨慕容氏建立的前燕,行军到涡水、颍水之间时,郗昙因病退屯彭城,影响到谢万,全军溃散,郗昙因此降职为建武将军。此后,郗昙病情一直很重,献之、道茂成婚不到一年即病故。

升平五年(361年),郗道茂生一女,取名玉润,不久即因病夭折,这使羲之大为悲痛,身体每况愈下,未几也去世。

王羲之晚年虽然誓墓不仕,却并不禁止儿子出仕。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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