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临风在一旁坐着,听着二人的谈话,心中暗忖。
千机城进不得,那剑崖在千机城城中心也是去不得的,既然去不得剑崖,在远处望一下也好,闯了千机城开、休、生三吉门,去过了伊坦尔集市,再来观一观剑崖,总算此行北漠没有白来。
叶临风已换作一身青布短衫,提着一坛酒,负木剑登与剑崖遥遥相对的莫里斯古城楼,拾阶而上,莫里斯古城楼几千年的古韵犹在,石阶栏杆无不透着千年之前的古朴。
登上莫里斯古城楼楼顶,阵阵北漠特产的风沙袭来,叶临风虽生得俊秀,倒也不是那文弱书生,就着北漠风沙,举起一坛北漠稀缺的雄黄酒,仰脖一饮而尽。
望着北漠剑崖怔怔出神,剑崖算不上高耸雄奇,但却很陡峭,体积不是很大,但是顶部极其尖锐,怎么看都像是一把直插苍穹的利剑。
约摸对着剑崖望了大半天,叶临风这才缓过神来,提起手中木剑,对着莫里斯古城楼亭台的墙壁,以剑作笔,豪诗一首,诗句谈不上什么佳作,字倒是写的剑拔弩张,落笔如云烟。
“大漠黄沙起苍茫,我登古楼饮雄黄。
来年一剑八门破,天地无愧好儿郎。”
走下莫里斯古城楼,好似心中在想着什么事情,叶临风竟然不知去哪儿,现在身处北漠,自西界而来,出生东原,中域也路过,唯独南岭没有去过。
南岭多低山丘陵,故此称为南岭,南岭北部与东原的环境相似,多青山秀水,被世人称作江南。而南岭南部则与其他四大地域大有不同,南岭南部气候闷热潮湿,居民生活比较原始,而且有许多稀奇动植物。
叶临风决定去南岭看一看,闯一闯,磨练一下自己,不然那莫里斯古城楼所提之诗就是胡吹大气了。
第六十七章 我有一宝刀
玉梭一日六千里,不几日就到了南岭,南岭北部,与东原并无多少差异,南岭北部与中域南部隔着一条大江,大江北部橘生为枳,大江南部橘生为橘。
白墙黑瓦,绿竹掩映,小桥流水人家。叶临风来到一家小镇的茶馆,要了一壶碧螺春,一碟盐笋干。
这盐笋干可是佐茶的佳选,在东原陵州的时候,叶临风闲来无事喝茶打乏时常常抓一把盐笋干就着。如今到了南岭江南小镇,一碟盐笋干,再加一壶碧螺春,竟是品出了与东原陵州不同的味道。
小小茶馆中倒是不乏江湖修行人士,正值饭后晌午,此时喝茶最是惬意,几个佩剑汉子坐在叶临风对面,嚼着盐笋干,顾不上什么茶道,大口喝茶,像喝酒一般,就这样能品出个什么鸟味道,纯当解渴了。
不过茶道二字不拘一格,怎么最是惬意就怎么喝,舒服便好,有时最粗俗的就是最雅的。
“听说坤元山有个白发刀客,这几日接连挑战乌梅镇几大帮派高手,无一次败绩。”这几名佩剑汉子中一个细眼剑客说道。
“也不知道这个冷不丁入世的刀客究竟是什么来头,之前怎么没听说过啊。”这几人中另外一名佩剑汉子说道。
“咱们青龙帮可不是吃素的,他要是敢挑战我们青龙帮,我们定要让他有去无回。”几人中一个稍胖的汉子大咧咧的说道。
“咱们帮主可是正宗神游巅峰境的高手,他那一招青龙过海,乌梅镇还没几个人能抵得住。”细眼剑客说罢,细细呷了几口浓茶。
叶临风子坐在对面细细品茶,木剑横在桌上。
“穷鬼,买不起剑还来茶馆喝茶,装什么装。”那身形稍胖的佩剑汉子瞥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叶临风说道,露出一丝鄙夷。
叶临风倒也不屑于他计较,这柄毫不起眼的木剑可不是一根破木头,世间没有几柄剑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