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比较好的饭店。公款消费更不用说了。”G1同样强调环境的重要性:“像我们这个楼上,在二楼,就有西餐厅,现在的生意也不错,我们谈生意很多就在那里,有时吃饭不是很重要的,主要是要一个好的环境,现在你能够吃多少呢?有时去了,就为一个放松,听听音乐。”他的表述与福塞尔的描写如出一辙,从中我们不难感受到中产阶层对休闲的标签功能的垂青。
同样的观点还表现在中产阶层的旅游休闲活动中。北京的B8对团队旅行不屑一顾,她态度坚决地说:“绝对不跟(旅游团)!跟过一次,不好,它跟你说的和你想的不一样,当然它会安排星级酒店。比如一次到香港,它安排一个生产绿色蔬菜的地方,开三个小时的车,到那个地儿,吃老百姓的那种菜,这绝对不是我想去的地方。”
由此可见,比起休闲对生理功能性需求的满足,中产阶层更为青睐的是其符号性的表意功能,所以他们才会远离“麦当劳化的团队旅游”。乔治·里茨尔:《社会的麦当劳化——对变化中的当代社会生活特征的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第157~159页。中国中产阶层的标签便在这种区分的“规则”中得以体现,而潜在的道德、文化意识等则进一步构成部分中产阶层成员休闲生活中的合法性规范要素。B8女士为我们举了一个高尔夫球场上的例子。“你不能老想着,你这儿打着(高尔夫)球,人家又谈成多少生意了。(问:有没有这样的人啊?)有,多的是。在球场高声打电话,争一两个球,为个球杆打架的,什么人都有!人家都以为这是一个绅士场合,不是的!有一次,一男的,他确实打得特别好,人也特别好,就有一新加坡人,不服气,拿着那好杆儿不让,他就特生气,就拿着那杆儿打人。人就得劝架啊,多危险,那是铁头杆儿啊。(问:高尔夫也会有这样的事儿啊?)那人就好长时间不好意思再来……人也是那种特好的人,平时他也不那样儿……”
按照人们的常识,上例访谈中这个“男的”原本铁定属于中产阶层体系,可他却因为在偶尔的休闲活动中违反了圈里的规范,而失去了继续活动的合法性,行动者本人也因此自惭形秽。可以说,这也是休闲行动中的一个“意外结果”。根据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在某一基本框架中已被赋予意义的某种活动,借助‘调子’,便可以在另一个派生框架中获得新的意义……在‘讲规矩’的过程中,规矩体现为某种控制手段,这种体现过程构成其实际运作过程本身的一部分。”吉登斯,同前引书,1998,第167~168页。因此,纯粹的运动场上的休闲交往也为中产阶层合法性意义上的结构边界的形成提供了实践场所,“日常接触的发生过程标志并确定了某种明确的社会‘色彩’或‘氛围’,将纷繁复杂的活动片断逐一归入不同的‘类型’中去……对身体、手势、定位过程的反思性监控一般总是被用来创造某种‘合乎习俗的参与界限’。”吉登斯,同上,第150~151页。这样一种类似语言学转换规则的符码结构正是中国中产阶层休闲再生产的建构基础,体现出中产阶层群体的价值取向和地位诉求特征。G1提及广州的休闲氛围时就愤愤不平:“广州的人,现在许多有钱了就知道吃喝嫖赌呀,也不知道买点书看,买张票去音乐会。这些人富有了,但是没有什么文化品味,不会去欣赏,他愿意一吃就是几百几千,也不愿意去买张二三百块钱的音乐会的门票,以前是没钱,可现在有钱了,只知道物质享受,没有一些精神的东西。所以有人说广州是文化的沙漠,就是说这些人不知道文化追求。”
相比而言,对时尚的演绎在中国中产阶层的休闲生活中表现得并不明显,他们中的多数人类似于理斯曼的“他人导向型”,大卫·理斯曼等:《孤独的人群》,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是对新奇事物的追逐与尝试者,而非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