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是无一不精,无一不妙”,原著中他自赞的这段话我记的很熟,而且我也从未怀疑过他的确是个人才,今日初次见面,说实话客观分还是挺高的,只可惜这样一个原本绝世难得的人才,却投错了胎,有那样一个父亲和母亲,因此也造就了他表里不一的性格,令人不禁有些遗憾。
第六十一章 五哥归来
不过原来看书时感叹感叹也就罢了,此刻我既已来到这个小说的世界,这样的人对我来说,就未免有些危险了,我还没自大到未经什么风雨的我能斗的过他的阴谋诡计,还是早些上路为好。
习惯性地又略躺了一会,方才起床。正用着清粥小菜和甜包,客栈小二突然来报,说有客持帖拜访。接过那素雅的拜贴,上面书法洒脱随意,竟是王怜花来访。
我略微沉吟一下,道:“你回王公子,就说本小姐正在用膳,不见闲杂人等。”
那小二迟疑了一下,似还要说什么,我挑眉道:“怎么,没听见么?”
小二连忙点头诺了一声,转身下楼去了。不多时,楼梯上咚咚咚响,他竟又回转了上来,流着满脸的汗道:“小姐,那王公子说他前来给小姐谢礼赔罪来的!说是昨日不该抢了小姐的心爱之物,今日特来奉还,还望小姐赐见!”
“奉还?”他有这么好心?
“小姐,难道那王公子想把那砚台转卖给小姐?难道他后悔花了一万两银子了?”鹦歌不解地道。
“他自然不会后悔,那砚台也不会是卖给我。”
我浅浅一笑,继续慢条斯里的喝粥吃菜,也不回答那小二。依他的秉性,只怕是已查清我的身份了,所以才来与我套关系,现在他来拜访,与其说是对我这个人感兴趣,倒不如说是对我身后的财富感兴趣,他既然也同其父一般野心勃勃,钱财自然是少不了的。
所以他今日来见我,八成是送砚台来了,好卖我个人情,让我大改对他的印象。王怜花一向自持风流,又有丰富的情场经验,自然是以为象我这般初生茅庐的小女孩自然是极为好骗,略施小计便能手到擒来的。倘若换了别的女孩子,说不定他这套早就见效了,可是他千算万算,也是算不到我心中已然怎么看待他的。
终于用完了早膳,缓缓地净了手,又漱了口,才懒懒地起身,骄傲地道:“既然他执意要见我,我就见上他一面吧!”
下了楼来到前院大堂之上,王怜花正临窗品茶,姿态悠然,毫无久等不悦之色,见我倒来,忙放下茶杯,微笑起身:“在下清早就前来打扰朱小姐,实属冒昧,还望小姐见谅!”
我哼了一声,径直寻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无聊地举起手中的丝帕,对着阳光反复地观看其绣功:“既知冒昧,那本就不该打扰!”
王怜花笑道:“小姐说的极是。在下昨日回去后又细想了一遍,觉得昨晚实在太过意气用事,常言道,君子有成人之美,更何况只是一块砚台乎?在下朋友的寿礼另行择定也就罢了,夺取小姐的心爱之物却是不该。因此今日特地将砚台奉还给小姐。”说着,从怀中取出一方红布来。
我“哦?”了一声,依然未正眼瞧他,摆出了十足的小姐架子,讽刺道:“难道王公子是想以一万两银子将它卖给我么?”
王怜花仍笑道:“这个自然不敢。为弥补昨日冒昧之意,在下愿将此砚台赠给小姐,还望小姐海涵,恕在下昨日冒犯!”
我故意似笑非笑地斜睨了他一眼,道:“哦?你要将它白送给我?”我特地强调了白送两字。
“正是。”
“这可是你一万两银子买来的,你不后悔?”
王怜花微微一笑,语中却充满了傲然之意:“在下从不做后悔之事!”
这话我倒信,不过你若真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