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我很生气么?”我失口笑道。
“是啊!”墨兰点头,“倘若小姐不生气,那何不干脆点让给那位王公子呢?我瞧那王公子不仅人长的俊,说话也极为客气,进退之间礼节又周全,看他那模样气质,不是名门大户出生,也必是世代书香,婢子想不通小姐怎么就不给他好脸色看呢?这可一点都不象平时那么好说话的小姐啊!”
“是啊,是啊,婢子也想不通,这位王公子无论哪方面,好象都和五少爷有的一比哎!”鹦歌也忙点头附和!
“呵呵,这个么?你没听说么?女人有善变的权利,我就是看他不顺眼!就是要他出出血才好。怎么,一见到美男子你们就把我的五哥抛到脑后了?”我打着哈哈。我当然不能说这个你们十分欣赏的王公子,在我心里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恶魔。
“小姐!”鹦歌和墨兰一左一右地拉住我的手,不依地撒娇道,将手伸向我的胳肢窝,也不管我们三个人早已成为众人的焦点。
“好啦,好啦!”我怕死了她们两个一起施展媚功,赶紧逃开,“现在天色已暗,我们还是先回客栈,等明日我们再去其它的地方问问吧!说不定别家也有好砚台呢?顺便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好东西。”这一路游来,我们所购买的当地特产早已装满了整整一马车,呵呵,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有钱的好处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也不用担心狂购之后荷包会空扁。
一夜浅眠,次日天色刚明我就醒了,总觉得心里搁了件心事,有些难以安宁。
昨日鹦歌和墨兰以为我熟睡之后,曾悄声讨论王怜花和五哥的区别,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两个各有千秋。我在里间听的好笑,不过回想起初见王怜花时的情景,不由地为他这副皮囊赞叹,只是不是我主观臆断,在原著中,他确实是个奸诈狡猾之辈。
他是有大才,只可惜他的聪明都用错了地方,原著中曾道,他便那种只要别人有一分可利用的地方,他就要利用彻底的心机极为深沉之人!而且如果不是他设计,那金无望又怎么会被砍去一只臂膀?还有,原著中他屡次打朱七七的主意,肆意地非礼她,这样一个恶魔加色魔,就算皮相长的再好看,也不过如红粉骷髅一般!更何况方才我们见到的就会是他的真面目么?
怕也未必吧?当日在地窖中,他可是瞬间功夫变换了众多的不同面具,而且每一个都似真实的,不仅原著里的朱七七看的发呆,看书的我也是读的发呆。王怜花的易容变脸之术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
今天这次见面,我一改往日的颜色,最好能给他留下一个虽貌美却骄横的千金小姐的坏印象,免的他对我感兴趣以后老打我的主意,也省的我还要分神对付他。
虽然以后七世堂难免要和他打上交道,或结盟同对付快乐王,或是两两敌对——但那应该都是我把七世堂的力量交给沈浪和熊猫儿之后,而不是现在,这些年来为了七世堂和武林劳心劳力,我早就倦了。
毕竟,我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女子而已啊,以前之所以插手只是因为实在不忍预知的悲剧就那样毫无防范的发生,如今,我也该为自己考虑了,等到沈浪和熊猫儿,还有金无望三人汇合,我就可以放心地把七世堂交给他们了,武林的事情就由他们自己去处理,我就少去搀和,所以现在还是赶紧远离他——唉,为什么我总是遇见让我产生逃跑念头的人呢?倘若两个相继和我巧遇的人是熊猫儿和金无望,不就好了!
昨日听说这王怜花是先我两日就来到这里的,倒不似是专门跑到前面堵我的样子。不过,他来到这里所为何事呢?会不会有什么阴谋?想到这里,我不由地笑了一下,我是不是有点神经过敏了,一见到这小子就觉得没好事。
书上说王怜花是个全才,不仅文武双全,而且“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