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做賢妻並不需要天分,露露的才能絕對不止單方面。
那是為什麼?不喜歡孩子?不!我愛孩子,朋友家的丑孩子我都愛,莫說是自家的。
到底是為什麼?
是怕那種責任吧。
有責任就丟不開,想去歐洲住一年也不行,想再讀書亦不行……犧牲,我怕犧牲,我愛自家多過愛露。文明社會的人,對於愛的看法就是如此。
我抓抓頭,我都三十四了,其實也應該好好地靜下來,組織組織家庭,浪子生涯原是夢。
向露妥協?
不應覺得如此痛苦,愛情原應是甜蜜的,我不應如背十字架。
我再去約露的時候,她就給我面色看,一團冰似的態度。
女人,過一陣就沒事了。我想,老套,她以前起碼以同樣的姿態對付過我七次。
我將她擱下,暫且努力工作。
一星期後,我聽到謠言。
小林同我說:「穆志強,當心煮熟的鴨子飛掉。」
「什麼意思?「
「你的露露,一連三晚,在曼哈頓與同一個男人跳舞。」
「誰看見?」
「我。」
「你一連跳三夜,不怕腳軟?」我故做輕鬆狀。「那人是她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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