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好几吧?他对女人了若指掌,对女孩却不然。她们什么时候开始长胸部的?但不管怎样,她都太年轻,不该独自流浪。
他放下威士忌酒杯。「妳的家人呢?」
「我告诉过你,他们都死了。」
「妳没有其它亲戚?」
「没有。」
她平静的态度惹恼了他。「听着,像妳这样的孩子不该独自在纽约乱跑。这里不安全。」
「来到这里后,唯一找过我麻烦的人是你。」
她说得对,但他选择不予理睬。「不管怎样,明天我会带妳到有人能照顾妳的地方。」
「你是指孤儿院吗,中校?」
她似乎觉得这很有趣?他也恼了。「是的,我是指孤儿院。妳该──绝对不会去那里。但妳需要一个住的地方,直到妳长大得可以照顾自己。」
「过去我似乎从不曾有过这方面的问题。此外,我已经不算是孩子了。我不认为孤儿院会收容满十八岁的人。」
「十八岁?」
「你的听力有问题吗?」
她再度令他大吃一惊。他瞪视着她一身破烂的男孩衣服、骯脏的脸庞,和沾着泥土的短发。在他的印象里,十八岁已经是女人了。她们会穿著漂亮的洋装,干净体面。话说回来,有关她的一切总是违反常轨。
「抱歉毁了你的孤儿院的好计划。」
她竟然有胆子嘲笑他!突然他很高兴自己刚才打了她一顿屁股。「听着,凯──妳的名字也是假的吧?」
「不,那是真名──至少人们都这样叫我的。」
她的笑意逸去。他感到寒毛竖立──就像要赴战场前一样的感觉。怪了。
她抿起下颚。「只不过我不姓方──我姓韦,全名是韦凯琳。」
她再度令他大吃一惊。在肯恩能够反应过来之前,她已经站起来,手持着六连发左轮,指着他的心口。
「狗屎!」他低咒道。
她缓缓绕过桌缘,视线始终不曾离开他,握枪的手稳稳地对着他。「看来你也很会骂脏话。」
他朝她逼近一步──但立刻后悔了。子弹自他额边呼啸而过。
凯琳从不曾在屋子里开过枪,枪声的回音震耳欲聋。她明白到自己的膝盖在颤抖,拚命握紧手枪。「不要轻举妄动,北佬,」她强迫自己勇敢。「下一次我会瞄准你的耳朵。」
「或许你可以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开导我一下吧!」
她痛恨他微带嘲弄的语气。「为了『日升之光』。它是属于我的,你这个黑心婊子养的没有权利得到它!」
「法律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我不在乎法律。我不在乎遗嘱或法庭的那一套,对的就是对的。『日升之光』是我的,我不会让北佬自我手上夺走它。」
「如果妳父亲想要让妳拥有它,他应该会在遗嘱里将它留给妳,而不是萝丝。」
「那个女人让他变得像傻子般又聋又瞎。」
「是吗?」
她痛恨他冷静的眼神,并想要像他伤害自己一样地伤害他。「或许我还应该感激她,」她冷笑。「如果不是萝丝对男人来者不拒,北佬会在烧了棉花田后,一并烧掉屋子。众所皆知,你的母亲一向芳泽广布。」
肯恩漠无表情。「她是个婊子。」
「的确,北佬,而我绝不会让她赢过我──即使在她死后!」
「因此妳打算杀死我?」
他一副很无聊的样子,她的手心直冒汗。「只要没有你碍着,『日升之光』就会属于我──正如它原本应该是的。」
「我明白了,」他缓缓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