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了?去买菜。
这样就好。于是她不抢话了。怎么也不分开,这很好,我刚刚才听说了,自己曾经将你远远抛在身后,就怕你也反过来不要我。在这一世里,咱们上哪儿都在一起,这样就好。
………【番外:订交(一)】………
作者前记:番外的武侠描写都是较少的,请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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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夜里阿九练习新的走索节目时,给匕首划伤了脚。走索是阿九从七岁起便拿手的,时时添些新花样,在索上翻筋斗、跳丸,又或是头顶酒壶翻上两三重绳索,在他九岁时已算不得甚么,惯来捧场的看客早不希罕了。这次他要在三重索上抛接四把匕首,没想到就是这样失了手。
幸好,不是在表演的时候。阿九天生的拚命劲儿,没人看见的时候怎么受伤都不当回事,一上场更是如痴如醉,被甚么附身了似地把命豁出去。带伤照样上场,除了哥哥阿六,他敢说没旁人能看出不对。
只要日头照常出来,戏就得开场,阿六手中的锣就会在鼓楼之旁镗镗响彻,就要堆上笑脸,抖擞吆喝,上场表演即是中魔,兄弟俩一开始变戏法是为了温饱,到后来只觉一日不耍就不痛快。
兄弟俩在长安市上已经变了四五年的戏法。无人过问他们从哪里来,反正都市里多的是走南闯北的艺人。二人貌不惊人,起初并没赢得甚么注目。后来看客们发现这对兄弟确不简单,哥哥阿六擅长幻戏,从一捧沙土中变出一尾活蹦乱跳的鱼,从这位客人的衣袋里变出那位客人的手巾;弟弟阿九专门耍些玩命的杂技,三重索上跳七丸是他的成名技。
到此,阿六也不过十四岁,阿九则是十二岁。
戏法是父母亲还健在的时候让他们练的,原本就打着要让他们离乡闯荡的主意。家里兄弟姊妹原有九人,俩人中间原本还夹着一对双胞胎,阿娘像是他俩作戏赶场一样地生。然而除他俩外,尽都在饥荒中夭折,父亲缴不出钱粮给差人打死了,奄奄一息的母亲一病不起,族中亲戚凋零,日子还过得下去的那几位,给他们的只有白眼。家乡没甚么让他们牵记了,去哪里好?两人天不怕地不怕,一朝决定背井离乡,竟就相中了都城。
阿九胆子比哥哥更大,他说,要去就去最大的地儿,见最多的人面,攒最多的钱!没钱也行,我兄弟俩的戏法要叫天下人都看见,饿死也甘心。
甚么地方是天下人都想去的?兄弟俩二话不说,随着难民潮径向西行,就在长安城外落籍,起了艺名,将全身积蓄换了一面破锣,捡了一段木头充作锣槌,来到城中坊市,拉起一条麻绳。头一天开锣,阿九一晃身,这个面黄肌瘦、胸前破衣遮不住嶙峋肋骨的小孩,稳稳站在了索上,俯望十字街车水马龙,生平第一次感到顾盼自得。
戏,便这样开场了。看客从三五人变成三五十人,再来变成了几百人,阿九纵身来到第三重长索上,只见到一片黑的白的花的头颅。
阿九的戏法无须行头,所以由他打头阵。过了一阵子,有了积蓄,于是置购起阿六变幻戏的道具。
都城已经残破多年,家户流离,昔年异彩早不复见。都说往日街衢繁盛,百戏陈列,那些传奇幻戏艺人,都到哪里去了?剩下的七零八落,没甚么看头。兄弟俩的表演令人眼前一亮,老人们?着眼背着手,站在街市里看,恍惚间像是从中找回一点旧时辰光的影子。
这天的表演,阿六要从手里的破碗变出源源不绝的酒水,酒水倾倒在怀中,衣衫不湿,最后要从怀里摸出一尾鱼。阿九带伤上场,只耍一个简单的倒立走索。
阿九身子倒转,见到手持破碗的哥哥对自己使了个眼色,当即往东边看去。
果不其然,东边宅院墙头上又蹲着那个八、九岁的孩童。衣着不贫不富,看不出甚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