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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英雄的末路——倒“宗”运动
偷税一案才刚开始,宗庆后的美国绿卡又成了对方新的把柄。同时,美国国税局接到举报,开始就宗庆后申报缴纳个税事宜进行询问与调查。“绿卡与美国税案”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威胁,但是对宗庆后的公众形象的打击是致命的。敌人的攻势比我们想象更加凶猛,名列世界五百强,达能的“战斗力量”确有过人之处。
2008年6月头,香港的“港府官员”因持有绿卡,被称为“双国籍”,沸沸扬扬好一段时间;在台湾“大选”中,马英九因为曾经持有“绿卡”被竞争对手揪住不放。从来没有时髦过的宗庆后,恰恰在此时一不小心当了活靶子,而宗庆后的身份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下,他还拥有了一个专有名词,叫做“涉绿参政”。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宗庆后打了个擦边球。……从法律上来看,持有绿卡的宗庆后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是合法的。但在实际上,这是不合适的。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给与了最广泛的保证,但是实际选出的情况却常常显示出不妥。一人担任两地代表、跨地区担任代表,这些都不利于代表履行职责。” 评论家说:“试想我们中国宪法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居然被一个个美国永久居民所代表;这是比让“黑社会老大”当代表更加可怕的事情。
美国税案也是媒体热炒的题目。
个税是不能“双重征收”的,宗庆后在中国纳了税,在美国就不必再纳税。但是宗庆后从达能集团获取的那一笔报酬,在宗庆后在中国交了税金和罚金后,又被无聊地举报到美国。
新浪网举办了“宗庆后美国税案”的访谈节目,我与娃哈哈工会顾问李肃出席了。主持人兴高采烈地用摄像机近距离地拍摄宗庆后“绿卡”的复印件——相信宗庆后不肯举着绿卡让媒体拍照,我手持复印件让拍,主持人也觉得非常满意。我长了一张温和的脸,媒体觉得我非常好打交道的一个人,一定要我发表“绿卡门”的看法。
在此之前,宗庆后对持有绿卡曾有表态,说办理绿卡是为了“方便进入美国”。
我知道绿卡对于宗庆后的用处也不过如此,;至少在宗庆后还没退休、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是这样。从1999年获得绿卡以来,宗庆后到美国的天数,1999年为16天,2000年8天,2001年7天,2002年14天,2003年9天,2004年0天,2005年40天。2005年以后,他再也不去了。根据美国移民法,持有绿卡人每年需要在美国居住半年以上,因为绿卡代表一个人想永久居住美国的意愿。
在场的嘉宾却无法接受“方便进入美国”的看法,而且进一步追问持有绿卡的宗庆后在美国没交税被查,现在怎么办。
我回答说:“的确,宗庆后不尊重美国的法律。第一宗庆后不尊重美国的移民法,他办了绿卡,但是不在美国待着;第二,宗庆后不尊重美国的税法,他拿了绿卡,就得宣誓遵守美国法律,但是他没在美国如实申报全球收入。”
主持人说:“呀,跟达能说的一样!”好像忽然间误会了我的立场。
我继续曝猛料说:“我可以作证,几乎我所有的企业家客户都有绿卡。”然后我补充说:“能作证的还不只我一个,还有个到处做讲座说真话的学者,叫朗咸平,他说一个民营企业家挣到钱以后去做什么?标准答案是拿绿卡。其实他答题没答完。企业家还希望争取当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因为他们急切地希望拥有话语权。这两个答案有其深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