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视《新文化》为眼中钉,经常横加干涉,严格限制刊物的内容。1927 年7 月,迫于当局的压力,为了杂志的生存,张竞生罕见地委曲求全在《新文化》第五期刊登《性育通讯栏紧要的启事》,通告如下:“性育通讯本含有关于性的研究讨论的性质,实为最有趣味的文字。但因当局方面的责难事势将不得不停登。”
马克思说过,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履霜坚冰至,当局先从栏目开始封杀,已使《新文化》的生存举步维艰。
二、《新文化》始末(7)
屋漏偏遭连阴雨,原来那些盗印《性史》,以及假借张竞生名义偷印《性史》续集的不法书商,追腥逐臭,看到《新文化》有利可图,遂将《新文化》一、二期内容汇编为一本《文化史》或《新文化小史》在北京、上海等地偷印,高价出售,败坏张竞生的名声。
还有一些捕风捉影,说张竞生暗中拿了奉鲁军宣传费,创办新文化月刊专门反对共产党;有一些说他与孙传芳合作办刊反对共产党;也有一些说张竞生专门做反革命的工作,不一而足,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抹黑张竞生,搞垮《新文化》。更有甚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专门攻击《新文化》是淫书,使《新文化》一再受到当局的阻挠,不能正常出版。直到1927 年11 月,《新文化》第六期才姗姗来迟得以出版。
为了回击甚嚣尘上的厚诬,张竞生特意编发了一组稿件,包括梦韶的《〈新文化〉断不是淫书》、王蕴玉的《〈新文化〉是为“救淫”
非诲淫》和他自己撰写的《与〈晶报〉论禁淫书而倡性学的方法》,用以挽回影响,以正视听。王蕴玉认为:“《新文化》是一种最有新思想,最有新贡献的出版物,不但不猥亵诲淫,简直可称是‘救淫’的宝筏。何则?《新文化》所讨论的是就事论事,是根据学理,是说要怎样在这人生不能避免的性生活中求得优美的高尚的快乐的方法,不是叫人去乱淫。”上海小报的翘楚《晶报》曾连续几期刊登文章讨论张竞生的《性史》,并为新加坡的《南星》报所转载。张竞生在《与〈晶报〉论禁淫书而倡性学的方法》一文中指出:“历史告诉我们:淫书是不怕禁的,愈禁愈盛。”“若为一时救急起见,则我意为不可全靠官厅。应由官厅与性育界对于性学内行者共同组织审查处,审查哪本是性书哪本是淫书。其淫书须罚者则侧轻发行人与印刷人,而注重在著作人。淫书著作人虽不出名,但由发行人尽力根究极易得到。重罚著作人,乃为根本的救治方法。”张竞生认为,《新文化》是十分科学的性学普及读物,性学昌明则淫书不禁自禁,因此,要千方百计把《新文化》办得更好。张竞生还天真地在这一期的《新文化》中再刊登启事:“因本刊有性育通讯一项以致引起许多纠纷,遂使本刊前期决定将此项裁去,不意此后收到了许多责备及鼓励的来信,使我们觉得读者的意见确有相当采纳的必要。故今后本栏仍然照登,但以其事实简单文字老到者为主,其美妙的描写而有挑拨性者则拟为汇集成书,仿欧美通例印成私版,庶几读者与法律两得之矣。”
当张竞生还在做着金黄色的美梦时,当局的黑手已经伸向《新文化》,上海临时法院已经宣判《新文化》的死刑,禁止《新文化》继续出版发行,罪名就是《新文化》“猥亵”。从1926 年11 月筹备创刊,到1927 年11 月被迫停刊,《新文化》一共出版了六期。从此,读者固然再也无缘读到那些活色生香的文字,张竞生所谓“读者与法律两得之”的美梦也彻底粉碎。
三、美的书店盛衰(1)
《新文化》倒灶了,张竞生日子过得难免凄惶,但尚未至于失业,因为还有美的书店在支撑门面。
美的书店原由新文化社附办,于1927 年5 月在上海四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