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增值税。
两相比较,bae系统公司能够少交差不多一亿英镑的税费。
当然,对d&f公司来说也是一样。
因为王栋早就订下了基本方针,所以瑟琳娜答应了劳伦斯的提议,也对埋头弹的研制工作做出了保证。
最迟一个月之后,d&f公司就将拿出小口径埋头弹,并且邀请bae系统公司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测试。
按照瑟琳娜与劳伦斯的约定,在小口径埋头弹通过验收测试之后,d&f公司与bae系统公司就将正式签署技术与专利授权合同,同时签署fn公司股份的换购合同,那获得fn公司的股份,也就是获得fn公司的董事席位之后,d&f公司将正式以二级承包商身份参与oicw项目。
从根本上讲,这是一次互惠互利的合作。
第286章 几家欢喜几家愁
次日,fn公司正式宣布退出印度陆军采购招标。
到这时候,王栋才收到确切消息,问题不是出在合同细节上,而是印度国防部把价格压得太低了。
在最后一次谈判中,印度国防部仍然坚持25亿美元的超低底线。
此外,对合同具体内容,特别是涉及到售后服务的部分,印度国防部不肯退让,依然坚持最初提出的超高标准。
这笔买卖,还能做成吗?
用高峻的话来说,别说是fn公司,就算是d&f公司也肯定亏本。
看上去,5000美元的单价不算低,毕竟scar…h基本型的市场售价也就这个价,可是把售后服务与技术授权等算上,那就不算高了,更别说印度国防部坚持要让国产率达到百分之百。
如果fn公司签了这份合同,至少会亏损10亿美元。
此外,fn公司的招牌肯定会砸在这笔买卖上。
关键就是,印度国防部不但要求第二批35万支scar…ia在国内生产,还提出跟fn公司联合推广这种步枪。
为此,印度国防部提到,有信心让周边国家采购scar…ia。
当然,只是信心,不是保证。
问题是,有几个周边国家会给印度面子,而且这些周边国家的需求有多大?
华夏与巴基斯坦的需求够大,但是肯定不会给印度面子,更别说华夏采用的是自己的口径标准。
尼泊尔与不但几乎没有军队,而且没有多少钱给军队采购新式步枪。
孟加拉国陆军不小,只是会首先考虑华夏产品,而且孟加拉国陆军现役制式步枪就来自华夏。
缅甸内乱不断,基本没有购买力。
斯里兰卡跟缅甸相似,受到国力限制,购买新式步枪的**并不强烈,而且会首先考虑华夏产品。
显然,印度周边国家采购scar…ia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推向国际市场?
fn公司早就把scar推向国际市场,而且得到了众多民间用户的好评,需要印度横插一手吗?
再说了,fn公司的产品一向以精良著称,而印度产品的质量是另外一个极端。
哪怕fn公司的目的只是拿到印度的采购合同,没打算从这份合同中赚到钱,毕竟fn公司的报价为35亿美元,比d&f公司少了10亿,也绝不会做亏本买卖,更别说砸掉百年老店的招牌。
其实,印度开价25亿美元,也证明印度当局想搞砸这笔买卖。
别忘了,印度当局的心理底价是40亿美元,而fn公司的报价在此之下,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压价?
只要印度当局想要做成这笔买卖,就应该接受fn公司的报价。
至于印度当局为什么要搞砸这笔买卖,肯定与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