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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 / 5)

这个“迷信”的力量大到什么程度?大到了影响专业人士的程度。

“娃哈哈商标之争”一经曝光,马上就升级成为了中国法学界、包括法学界顶级专家注目的焦点。

2007年召开了法律实务界最大规模的盛会——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为期短短两天的全国会议也将这起企业纠纷列入议程。我主持了这个环节,发表意见支持娃哈哈,认为达能集团违约、挟资本自重,树立了跨国企业不尊重东道国法律的典型。我发言结束后进入讨论。没想到讨论变成了*,一千人一致反对我,认为我维护民营企业,感情用事。而且我本所的其他著名律师也同样对我持反对意见。一千人群起反对,那种孤掌难鸣的滋味我还是第一次尝到。

随后,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法制日报协办的商法前沿论坛“娃哈哈、达能合资纠纷学术研讨会”召开,多名法学界名家出席,就娃哈哈合资纠纷中的焦点问题展开探讨。这是一场法学界自发的专家论证会,应该代表最权威的观点。可惜的是,由于主办方的疏忽,至关重要的2005年《商标许可合同第一次修订案》没有列入供论证的原始材料——宗庆后十年卧薪尝胆的斗争成果——结果专家们的意见倾向于“娃哈哈面临法律难题”,这一论证结果影响了整个达娃之争的舆论。

论证开始,主持人、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说:“每当我们法律生活当中出现一个重大的拐点事件的时候,往往是我们法学研究和立法走向完善的一个重要契机”。专家们把“商标归属”当作1996年合资谈判一个静态的事件来讨论,却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履行了十年的项目合作来讨论;同时是为了“用法学研究来完善立法”的目的讨论,而不是为了解决达娃之争来讨论。

我在业内也属专家之列。当然我的视角与学术专家不同,所以在被尊称为专家时,有时我会不嫌絮叨地纠正说,我是实务派专家。这次我与专家们的研究结论又截然相反。

但是由于我已经有了相当的资格——达到了可以批评专家的程度——我经常公开讲,企业家不要听太多专家的言论。并不是专家讲的不对,而是立场的差异:专家不是站在关注企业家个体的利益的层面来思考的;而且一旦观点抽象到一定程度,往往变成了语言游戏。

专家和政府智囊团从制度层面去解读国家的司法行为,得出来他们的结论,这个结论是在高屋建瓴地讨论个案对立法、对宏观决策的意义。但是专家没有义务保护特定的个体,特定个体的利益;当事人的生与死,往往不在这些专家的社会关怀之内。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达能4·11谎言(3)

我把这个现象称作“高屋建瓴的冷酷”。专家本人并不冷酷,他们对弘扬学术、追求公平与正义充满了热情,他们批评法规、政策的良莠,他们张口闭口想改正这些有效的规则;但是专家关心宏观政策的思维定式使他们不关心个体利益与个案的解决;这是立场造成的不公正,最终对个体利益是漠视的、冷酷的。

尽管专家对司法实务做出指导是必要的,但是,实务是建立在尊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与学术研讨完全是两码事。具有个案参考意义的专家意见,首先是不能本着“完善立法”的目的去进行;更加罔论在材料缺失的情况下发表意见了。

娃哈哈蒙冤无力回天

在达能的攻势下,宗庆后的回应显得不重要、也不被信任。

中央电视台《对话》与《经济半小时》栏目联合组织“对话宗庆后”节目,意图全面报道达娃之争,邀请了七大商学院权威专家出席,这是媒体对达娃之争最深入、最全面的一次报道。

宗庆后迫不及待地接受了采访要求,以为他赢得了一个在全国人民面前与范易谋对质的机会;没想到的是,范易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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