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走回渡口,我们在码头前停下来,它便跳进袋子里,让我带着它,直到我们在船上坐定为止。
我愈来愈习惯跟它一起旅行,也发现我可以非常信赖它。
渡口那边有一家很棒的廉价餐厅兼酒吧,叫做波基的店——他们令人垂涎的炸蛤蜊我已经提过了——波基的店有一个外卖窗口,我很快就习惯把诺顿的袋子——连诺顿一起——放在船边的板凳上,在上船前自己去买食物(我郑重推荐他们自制的烤蓝莓松饼,再配上一瓶长颈的百威冰啤酒)。我不会离开太久,也许只有十分钟,但已经足以让一小群人聚集在这只灰色折耳猫旁边,它满不在乎地躺在它的袋子上,打瞌睡,或是瞧瞧有趣的同船乘客。
当我叫它留在原地时,它相当放松,也非常听话。后来,当它的活动模式以及旅游范围都更加广泛之后,我甚至可以把它留在机场休息室二十分钟,自己去买杂志或是购物;在餐厅里,它坐在它的位置,我则坐我的位置上安详地用餐。
我最得意的成就之一,也是诺顿最光辉的时刻之一,就是让它在沙滩上散步。不知道什么原因,猫不喜欢沙子。也许沙子对它们有肉垫的脚来说太烫了;也许海水让它们害怕;也许它们对那些上面印了“人生如海滩”的T恤、雨伞和毛巾倒足胃口。总之,诺顿也不例外。踏着木板路的诺顿正朝着海边走:它昂首阔步,眼神充满自信,一副招摇过市、伸手指着邻居说:“你好,比尔,昨天开镇上大会你没有来喔”的模样。
我把它放在沙滩上:它畏缩,发抖,跑得离海浪远远的,在沙丘旁边缩成一团。想象一下吉米?卡格尼在《污脸天使》(Angels with Dirty Faces)里走到电椅前的模样:诺顿焦黄地死去!⑦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3)
我决定这样是行不通的。
当小孩子学骑马摔下来的时候,你首先会跟他说什么?再爬上去。我知道我绝不可能让诺顿试着骑马——嗯,其实也没有必要说绝不——但我不认为它有必要避开沙滩。
首先我得为自己辩护一下。我先声明,我不是那种会逼小孩子的父母;我是说,就算百老汇演员伊瑟?默曼⑧还活着,她也不会想在歌舞剧里面扮演我。虽然诺顿是只具有明星气质的猫,但我从来没想过让它去表演或是训练它玩什么把戏——那种事留给别人做就好——这才是我跟它的事:它喜欢有新天地可以漫游与玩耍。既然它有机会在海边跟海滩美女嬉闹,何必裹猫足不前呢?我为自己辩护到此。再说一句:当时的我觉得(现在也还是这么认为),我有点像是九岁男孩的父亲,强迫那可怜的孩子学钢琴,还说:“相信我,等你长大一点肯定会感激我的。”
头几次我放诺顿到沙滩上时,我一放下它,它立刻就跑开,跑到有保护的木板路和土壤上。接下来几次,我把它放下来并且抱着它,让它习惯那个感觉;它没有挣扎,看起来也不会太悲惨。当我放开它,它迟疑了一下,明白沙滩这档事也许不像它假设的那么可怕——就像我一再跟它说的——但它还是蹲下来,偷偷跑回真正的土地上。虽然不是冲的,但也没有停下来欣赏沿路风景。
后来就简单多了。它的直觉告诉它,要跟着我走。我从来不曾让它迷路;它没有理由认为我现在开始会这么做。
不到一个礼拜,诺顿已经能够自在地在沙滩上漫步,跟平常一样距离我五尺远,喵得更多也更大声,但它的确跟在我后头。它不愿意一路走到水边,但它可以走到大约一半的地方,等我或是辛迪摊开一条毛巾躺在上面,它就会在附近待个半小时,尤其是可以分享我们的午餐的时候。我还是相信,要不是一直传来玩卡迪玛那个啪——啪——啪声,它在海边放松的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
有一天,8月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