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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1 / 4)

踏车只是真实世界里偶然出现的危险,然后它便会继续它忠贞的步伐,接受我的解释,相信我会照顾它的福祉。

几分钟之后,我们到了市场的入口,那里的人大概是诺顿这辈子见过的十倍。小孩子跑来跑去玩红绿灯,脚踏车与滑板来来去去,几个身穿“人生如海滩”T恤的人试着让其他穿闪舞T恤的人留下好印象。连诺顿都有点受不了。

我们快要进市场了,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它愿不愿意跟我进去逛超市呢?把它抱起来,带着它?或是在我购物的时候拜托别人看着它——当十分钟的猫保姆?

诺顿终结我的左思右想,自己做了决定。衡量过这个情形之后,它跑过市场的门口,朝着码头那边冲刺了约十尺左右,然后消失在一排树丛里。我有个预感,那天下午我会花很多时间把它从那片绿色植物下面哄出来。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我觉得我什么都没办法做。我看得见它,而且它显然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因此我想可以把它安全地留在那边,自己进去购物。我走进市场,买了美味午餐的必需品——两根多汁的德国蒜肠、一些德国马铃薯色拉、一瓶海尼根黑啤酒、一罐“九命”牌火鸡内脏罐头——然后回到外面评估这个猫状况。

状况就是:猫不见了。

我站在它躲藏的树丛前面喊它的名字。一点回应也没有。没有任何声音或任何动静。我趴在地上朝灌木丛里头看,但是看不见灰毛的踪影。我的喉头紧得像是有两吨重的石头塞在那里;我的胃在翻搅。我不敢相信。我怎么会把它自己一个留在外面?我到底在想什么?虽然它那么聪明,但它毕竟不是人类;它甚至不是狗;它只是一只猫——一只从来不曾自己出过门的猫,我却抛下它,让它无依无靠——现在它不是躲在哪个地方,因害怕而颤抖、迷路,再也回不来,就是被名叫瑞克与米克的两兄弟绑架,他们已经把第一支烟火绑在它的尾巴上了。

我强迫自己冷静,深呼吸,再叫了一次诺顿的名字。一种可怕的寂静,持续了很长的一秒。然后两秒……然后……喵……

一个灰色头颅、头上有折起来的耳朵,从树丛里冒了出来——就在我最后看到它的地方。它的身体跟着出来。诺顿站在人行道上,抬头用它“有什么问题?”的表情看着我。

我不希望它看到我对它失去信心而惊慌失措的模样,因此我只让自己小小地喘了口气。然后我转身走过市场,完全没有停下脚步,直到我回到自己家的露台。我不需要回头看:诺顿当然跟在我后头,一路上蹦蹦跳跳地走在我身后五尺远的地方。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1)

那年夏天,诺顿的短程远足变成美好的惯例。辛迪周末加班的频率愈来愈高,因此,每隔两三个礼拜,诺顿就成了我唯一的海滩伴侣。早晨它总是跟着我一起走到市场,午餐时间通常也会陪我去,有时候在晚餐时间它也愿意屈尊俯就地跟我走一趟。它很少走在我旁边,距离我五尺远是它最感惬意的距离。它不时地会喵一声,让我知道它还跟在我身后。习惯了这些以后,我甚至不再回头去确认,只是愉快地走着,听到它通知我一切都好,然后我会回喊:“好的,好的,我们继续走。”我也很习惯路人对着他们眼珠子都快跳出来的朋友说:“你看,我就跟你说嘛。”

我们俩都愈来愈习惯这种散步模式,它(还有我吧,我想)也愈来愈敢冒险。

我的写作伙伴名叫戴维?韩德勒,我们大多合写电视与电影剧本;这一行里有许多鲨鱼般的怪物,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拿他们的尖牙利齿咀嚼无助的作家,而我们显然误会了,以为两个人一组就比较有保护作用。戴维与他的女友黛安娜住在北方离我约四五个街口的地方。当我们在那边工作的时候,诺顿开始陪我一起去,后来它就摸清楚这条路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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