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我只想说,真是一群邪恶的咸湿佬!
但现在偶尔自己想想曾经的那段记忆,那些混蛋看我自己的眼神,说真的,恶心的我都想吐了。
但没办法,谁让我长得可爱,当初只有七八岁的我,就已经展现出我独特的资质,身轻体柔,天真可爱,一副萌萌哒的小可爱模样,偶尔回忆起我自己小时候的女装照,说真的,我自己都忍不住想要有来一发的冲动。
没错,就是你们,想歪了是吧?我说的是用手枪来一发!想歪了的,自觉留下地址,说不定哪天我就给你送一发子弹!
至于女装照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那些邪恶的咸湿佬送给我的,我小的时候可是很穷的,能维持温饱就已经算是不错了,要不然怎么可能会经受不住棒棒糖的诱惑?
至于女装?说起来都是泪啊!当时天真的我还很奇怪的问那些混蛋为什么是粉红色的小裙子,那些混蛋居然告诉我粉红裙子和我很配,最过分的是,天真的我还真的信了!
好吧,你没看错,我真的信了!
这种女装生活一直持续到我十岁前的那个夜晚,此前的那段时间,我一直很困惑,我到底是蓝孩子还是女孩子?事实上直到后来,接触的人多了,我才明白我自己的真实性别。
我十岁前的那一个夜晚,那天是我的生日,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是我这些年唯一的一个在星期五晚上过的生日。
那天,我穿着粉红色的公主裙,腿上套着暖白色的长腿袜,头上戴着十分可爱的蓝色蝴蝶结,对了,我的皮肤很白,就算是后来我一直努力晒黑,但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十分的白嫩,比女孩子还要白嫩。
走在破旧的,遍地都是垃圾和污水的巷道里,为了避免脏水弄脏我的粉红色水晶鞋,我可是废了好大的力气,才一蹦一跳的走了过去。
穿过这条巷道,在一处距离废品站不远的一处地下室,就是我的家了。
对了,我是加拿大人,严格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混血,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父母不要我了,所以我寄宿在我一个远方的叔叔家。
我的这个远方的叔叔脾气很不好,酗酒不说还抽大麻,长得凶神恶煞,脸上在靠近眼角的地方有一道如蜈蚣一样的刀疤,身高一米九以上,一身结实的肌肉,仿佛能将自己瘦弱的身体装进胸膛里一样,小的时候我特别的怕这个叔叔。
但在我十岁前的那个生日的夜晚,叔叔突然变了。
以往一推门之后就是刺鼻的烟雾或者大麻的味道,地面上不是啤酒瓶,就是生活垃圾,在不就是口香糖或者用完的套套。
家里的玻璃永远是充满了尘土,沙发前的桌子上,永远有清理不完的垃圾。
但今天,一切都变了,玻璃被擦干净了,地面被清理了一遍,甚至就连沙发还有桌子也被打扫的一干二净,只是我注意到,那张有段史的沙发上,摆着一盒还没有开封的杜蕾斯。
这一切的变故让当时只有十岁的我,心中感觉到不安和恐惧。
之后?叔叔十分温柔的摸着我的脑袋对我说,十岁了,也该长大了,对了,一会还有你汤姆叔叔,大卫叔叔,还有杰克叔叔他们都回来。
那一夜发生了什么,我并不想说,我只想说,那一夜对我的改变很大。
从此我怨恨这个世界,该死的,长得可爱怎么了?为什么我就不能做一个无忧无虑,不受伤害的可爱蓝孩子?
直到若干年后,我已经足够强大之后,我找到了当初的那几个男人……
好吧o(□)o
你不会真的信了吧?(_)
伟大的死侍大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可爱的蓝孩子呢?
最多我也就是一个紧身衣变态,偶尔喜欢和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