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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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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跳楼以后马上带动了一批人,在一个礼拜以内一共出现了三起跳楼事件,其中一件就是老夏干的。

在老夏之前有两个思想苦闷的家伙从六楼跳下,但是观众人数已经大不如前。而老夏是所有跳楼事件中唯一得以幸存的一位。当时的情况是老夏正在阳台上晾衣服,正好那天撑衣服上去的那根杆子让几个小子拿去叉鱼了,于是老夏只好爬在阳台上。这个时候徐小芹在下面喊道:你小心点儿啊。

以后的事情谁都能想到,就是老夏一个扭头,但是因为脚趾骨折没好,只觉得一阵脚软,从二楼侧身掉了下去。

这次的后果是小腿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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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夏完全不能走动以后人变得粗暴不堪,我们觉得要有个什么办法让老夏变得文雅一点儿,又考虑到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所以建议组一个乐队,那个时候正好学院里乐队流行,成堆成堆的新乐队崛起,个个家伙都以为自己才华盖世,只是没有被发现,所以千方百计展示自己。其中不乏一些歌唱得的确不错的人,我们都喜欢听他们唱一些很有名的歌曲,但是千千万万不要唱自己写的东西,因为那些东西无非是歌词做作恶心,曲子七拼八凑。

有一次学院大礼堂里举行原创歌曲大赛,所有的歌曲调都似乎有点儿熟悉,但当我们快要听出这一段抄袭自哪首歌的时候,突然作者曲风一变,又成了另外一首歌。其中只有一个家伙歌曲写得十分大气,我们一致觉得没有听过类似的歌曲,所以认定他是个天才,那次的大奖也颁发给了那个天才。

于是我们院里搞音乐的都对他十分敬仰,一直与他切磋作曲心得。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一次中国队和印度尼西亚队比赛的时候。当双方运动员入场然后互奏国歌的时候,和我们一起看比赛的家伙大叫道,原来那厮抄了印度尼西亚国歌。

这个地方具体的音乐发展情况就是这样的。后来我们组个乐队的想法取消,因为在大家都挖掘了自己的潜能以后觉得不妙。像我,只会一样乐器,便是口琴。我们寝室有个家伙倒是会吉他,但是水平有限到只能弹像哀乐一样的慢歌,因为这样方便他边弹边想下个和弦手指应该怎样摆。而一无是处什么都不会只能唱歌的就剩下老夏一个,而要等到老夏的脚康复可就遥遥无期了,上台演唱的话只能拄一个拐杖,这样很容易让人觉得我们在模仿郑智化。

而这个时期我们都非常地想出名,因为这样可以赢得姑娘的芳心。或者说走在路上后面可以有人指指点点,说,这不是×××!然后另外一个姑娘说,对,他就是×××,帅呆了,咱地球人都知道。

然后乐队越来越受欢迎,终于被人发现,于是我们被包装,发了第一张专辑,全球发行几千万张,成为各地青少年的偶像,从修女到妓女都会唱我们的歌,有S600这样的车接送,每次下飞机都有无数的话筒向我们涌来,然后一帮保镖将话筒拦在外面。领取各种大奖,然后说:感谢唱片公司,感谢爸爸妈妈,感谢我的歌迷。

后来开着911这样的车,在路上碰到往日的朋友,当然最好是情敌,如果自己以前喜欢的但是被这个情敌抢去的姑娘在他身边当然再好不过。然后那男的说:呀你小子混得不错。

我戴上墨镜说:哪里哪里,还是你们两个幸福。

那男的又说:我们不行,都是工薪阶层,有个温饱都不错了,哪像你,大红大紫啊。

我说:其实也就是这样了。

然后我看一眼那女的,关切地问道:你最近怎么样?

那女的说:也就是混日子了。

我大度地说:还有一个新闻发布会等着我呢,我有事先走了,你们继续。

然后大家说再见。

然后我的保时捷的四百多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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