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错话,对不起。”
“别说了,饿不饿?我煮点东西当消夜。”她走到门前,回身,她问他。
“好,我今天也要熬夜,先吃饱再工作,我来泡咖啡。”他走到她身边,拉起育箴的手,和她同往厨房。
手心酥麻,心口微呛,育箴假装不在意,也假装这个动作自然正当。
“我以为当老板的,只要把工作往下层交代就行了。”
“我是苦命老板,你去问问我的员工,我有没有比他们更拚命。”
“当老板拚命是应该的,要知道,大部分的利润都落到你们的口袋里,可不是我们这些苦哈哈的劳工阶级。”
“听起来,你很嫉妒老板?”
“当然,没有员工的拚命,你们哪里来的牛皮沙发可坐?”
你一来、我一往,到最后,他还是忘记问她,为什么小时候对自己那么好?忘记问她,她的冬瓜麦茶到底加入什么独家配料?
然后,他们抢食了四十颗手工水饺、喝掉几杯不搭调的三合一咖啡,他们一起进入书房工作、一起迎接黎明太阳。
他们的工作属性不同,却有了同袍情谊。
这个晚上对其他人而言并不特别,但这个晚上对他们而言,却特别地将他们二十几年来没什么进展的感情,大大地,向前推进。
第五章
送走大陆客户,博承特意绕到育箴的事务所接她下班,可是,她和同事提早走人,让他无功而返,不高兴指数达十。
博承和爸爸妈妈吃过饭,又到二楼和“岳父母”聊天吃水果,外加一杯黄豆芽浆,再进小弟房里,和他谈了市场软件趋势后,回到家时,已距离下班时间三个多小时。
他现在知道,育箴为了照顾“父母亲”得花多少时间精神。
打开家门,育箴还没回家,客厅的小灯没开,少了育箴,少了几分温暖。他看看手表,九点十分,不高兴指数直飙二十。
洗过澡,他打国际电话给蓉蓉,十点十七分,挂掉电话,转头看门,她还是没回来,愤怒指数上涨三十点。
他坐到沙发前,打开电视,心不在焉。
奇怪,他满脑子里全是有关育箴的画面。
国小时期,又高又丑的颜育箴;国中时代脱胎换骨的校花;送机时满脸泪痕的大学新鲜人……她参与了他年轻的大部分生命。
他记不起来,当时,自己怎么对她那么不耐烦?
他千方百计想摆脱她,却又不时暗地欺负她,说不上来为什么,彷佛欺负欺负她,无聊的日子会变得生动有趣。
在异乡土地里,他经常想起她,尤其在炎热的夏季,他想她的冰茶、想她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跟到榕树下,认分地在他打球时,默默替他写功课。
这些事情,两家长辈没人知道,她安安静静做了十二年,直到离开台北,他才发现她替他写的功课的字迹,和自己的一模一样。
终于,他知道,为了帮他,她尽心尽力。
他赶走一个跟屁虫,又黏上一个跟屁虫,她是周蓉蓉,大陆高干的女儿,独生女,从小被宠惯。若拿她和育箴比较,育箴的存在是为了让他舒适,而蓉蓉的存在则是增加了他的责任感。
蓉蓉什么事都不会做也不敢做,常常是跟在他身后,用一种可怜兮兮的眼光看他,要求他帮这帮那。从来没当过肩膀的他,不得不站在前面为她挡去风雨,身为柱子让他很有成就戚,于是一天一天,他爱上被依赖的感觉。
他不确定那是不是爱情,但他喜欢她跟在自己后面;他没有尝过眷恋是什么滋味,但他乐于负担起她的一切,于是大三那年,他决定和蓉蓉订婚。
当!电梯停在三楼,钥匙开门声打断博承的沉思,看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