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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3 / 4)

恪守一路摸索出的经验法则的话,今天仍会逍遥法外。我可能正在某架飞机上,舒舒服服从一等舱座位点餐,或者入住某家酒店,要不就在电话里对某位陌生人信口雌黄。过那种生活只有一个问题:必须放弃的东西太多。

对通过电汇转账诈骗和骗取信用卡偷来的钱,还有用这些钱付账的酒店、航班、夜生活,我并没有多少悔恨之情。说这话可能有点没良心,但我不想在故事眼看就要结束时,还对您撒谎。令我后悔不迭的是早期的鼠窃狗偷行为。那些在荒唐岁月中犯下的荒唐罪行,我一想起来就浑身燥热,羞愧难当。

至于后来,我是从资产数十亿的大公司偷窃财产。那也不对,当然不对,不过人们找回了丢掉的钱,而我蹲了牢房。我偷钱并非成心跟谁过不去,牢房更不是个好去处。但是事情没这么简单。当然了,归根结底,我还是偷了您的钱,虽说金额微不足道,但还是通过银行收费、保单之类的手段影响到您这样的普通人。我对此无可抵赖,在此我诚心诚意向您致歉。

令我最惭愧的,莫过于故事开头我告诉您的那些人。我对他们撒谎,辜负了他们对我的信任。曼彻斯特的弗兰吉,德蒙特和他母亲,布伦丹,所有那些尽力想帮助我的老师,我的家人(千百倍的歉意),加拿大那位飞车送我去机场的老人,还有其他无数人。要是他们读到这段文字,可能对我会多一点点谅解。如果还不成,嘿,我会找机会请他们喝上一两杯,花点时间看能不能解释清楚我的行为。

我有点拿不准这本书的名字:他人之金。钞票除了用来花之外没其他用途,我也从来没把它看成是别人的钞票。在我眼里,弄到那些钱是为了跳出我的生活圈子。我看重的是它能把我带往何方、变成何人。它把我变成不同的人,使我得以与渴望与之称兄道弟的人为伍。他人之生活。这个标题可能更贴切,但却未必如此吸引眼球。

您刚刚读完的这个故事从未完整讲出来过。我已经尽力在某些客观因素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充分道出事实。从来没人问过我整件事到底是怎么个来龙去脉,不过即便问起,我也无法完全据实以告。我的行径有一部分为警方所掌握,有一部分为法庭所了解,还有一小部分透露给了报纸。可最后,把它们合为一体,就变成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的一篇故事、一个角色。

一路下来,我什么也没捞到。没有钱。一无所有。喏,我要是您的话,读到这一句肯定心想,这家伙都在胡说些什么,可是我告诉您,真的是这么回事儿。金钱来而复去,我回天乏术,无法让它再来。夏菲尼高百货现场被抓、伊斯盖特现身几星期之后,我老爸老妈去了趟贝尔法斯特,想拿回我的东西。到那儿一看,公寓已被洗劫一空。此刻,就在贝尔法斯特的某个地方,不知何人正享受着我那张漂亮桌子。也没什么不对。

我当然也想过重操旧业,怎么能不想呢?只要有钱,不管是用什么手段弄到的,生活就会大不一样。但我不会重蹈覆辙了,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正直清白的日子过得越久,再走歪门邪道就越难。周围的一切越正常,要扔掉的东西就越多。尤其是人。欺诈——撒谎和偷窃——日渐离我远去。当您读到这段话时,我希望它已远在千里之外,远到我不复认识。

趁我还没忘记,先声明一下:其实我吹不来小号的。

我走出卧室,穿过走廊,来到厨房。避开直射到眼睛上的阳光,我过去拿水壶,没注意到纹丝不动坐在那儿的老妈。正当我伸手抓牢水壶的塑料把柄时,她叫了一声“艾略特。”我转过身去。

她坐在小餐桌边,沐浴在从背后射来的阳光中。她的头发好似镶了圈金边,而面部幽暗,只能看到轮廓。外面隐约传来金属缓缓碰击的声音,但当我往外看时,却只见几根晾衣绳,一片绿草地。老妈面前摊着一份报纸,旁边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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