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布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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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哉;圣哉;圣哉!全权的神明,清晨我众歌声,穿云上达至尊……”
狼笛是被教堂中的圣诗吟唱给吵醒的。他睁开眼睛,只觉得伤口剧痛,眼前发花,而且又渴又饿,情况糟糕到想要死掉……
“老师你骗我。”
狼笛的声音有些哽咽:“谁说出来一趟不会后悔的!?”
“先生,你醒了?”
在他的发昏地视界里,出现了白发地少年。他的手里端着地上的餐盘和水。
狼笛没空注意少年那带有明显东方特征的白发了,眼神已经被食物所吸引。
就在一顿畅快地狂吃和狂喝之后,他终于心满意足。回忆着一路坎坷和出发时的意气风发,狼笛忍不住感慨:
“大多数人都会发现他们从未后悔的事情都来自于的错误,但发现时已经太晚。”
“马克斯韦尔,《驳独立论》,第二章。”
在床边,沉默的少年接过话茬。
“嗯?”
狼笛一愣,这是才察觉到少年的存在,顿时有些尴尬:“呃,抱歉……你看过那本书?”
“藏书室里有,我在抄写其他书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叶清玄笑了笑:“只是看过而已,书中很多道理都很深奥,读不明白。”
狼笛顿时有些脸红,毕竟这是他去年才在老师的督促下恶补地课程,而且到现在还没看完……
“神父说你需要在这里休养一段时间,如果你觉得无聊的话,我可以帮你找几本书看。”
“不用了,我看到书就头疼。”
狼笛揉着自己的额头,有些苦恼,很快他的眼睛亮起来:“你懂拼写,没错吧?”他抓住叶清玄的手,眼神诚挚:“帮我个忙!不然我死定了!”
“呃,请讲。我尽量。”
狼笛兴奋地挥手,动作扯到伤口,疼地他一阵龇牙咧嘴,还勉强自己强挤出笑:“如你所见……我现在抬抬手都会觉得想死,你能不能帮我写几封信呢?”
叶清玄点了点头,找到纸笔之后,听狼笛口授。
狼笛咳嗽了两声之后酝酿了一下,神情倏然变得柔和了,声音轻柔:“至亲爱的米琳娜,我的玫瑰,离开你已经一个月了……”
从狼笛开始说话叶清玄就忍不住掉了一地鸡皮疙瘩,一封简直充满英文中所有肉麻词汇的信足足有三千字之长,以至于写完之后叶清玄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终于结束了!
“咳咳,接下来是第二封。”
狼笛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变绿的脸色:“至亲爱的爱莲,我的玫瑰,离开你已经一个月了……”
“等等!这和上一封信的内容完全一样吧?而且爱莲和米琳娜是两个姑娘吧?!”叶清玄目瞪口呆:“你脚踏两只船?”
“不不,我只是同时和三个女孩儿在交往而已。”
“……你厉害!”
三封信写完了之后,叶清玄却发现狼笛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依旧还继续:“至亲爱的塞巴斯蒂安先生,我的……”
“……你的玫瑰?你连男的都不放过?!”
“我的老师!”
狼笛的脸也绿了,不知道脑补了什么。
“咳咳,当我没说。”
叶清玄尴尬地埋头抄写。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次的信出乎预料得简单,只有寥寥几句。不过,抄写了这么多年,叶清玄还是第一次有种‘终于结束了’的解脱感。
“好了,谢谢你朋友。”
狼笛满意地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没有请教,你是?”
“叶,叶清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