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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提利昂还躲在城堡之内,他也不可能藏在首相塔里。那座塔几乎被我们砸成废墟了。”
“把这座肮脏的城堡全砸碎就好了。”瑟曦宣称,“战争结束之后,我打算在河边新修宫殿。”昨晚她还在梦想这个,那将是一座雄伟的白城堡,周围有树林与花园环绕,远离君临的喧嚣和臭气。“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粪坑,若条件允许,我宁愿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在凯岩城治理国家。”
“这比烧毁首相塔的愚行更蠢。听着,只要托曼还坐在铁王座上,全国的人心向背就会把他当做真正的国王;如果将他藏在岩石底下,他便成了觊觎王位的地方诸侯,和史坦尼斯同一级别。”
“这个我知道,”太后尖刻地说,“我是说我‘想’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并非真要这么做。你是一向这么迟钝呢?还是少了只手人也变傻了?”
詹姆不理会她的讥刺。“火烧起来,很可能不听你使唤,从塔楼蔓延到整座城堡。野火是不能信任的。”
“哈林大人向我保证他手下的火术士能控制火势。”最近半个月,炼金术士公会加班加点地赶制野火。“就让全君临都看到这场大火,作为给予我为敌者的教训。”
“你说起话来简直就像伊里斯。”
她鼻孔一张,“注意言辞,爵士先生。”
“好吧,告辞。记住我爱你,亲爱的老姐。”
我怎么会爱上你这臭脾气的怪物?等他离开后,她疑惑地想。他是你的孪生弟弟,你的影子,你的另一半啊。一个声音低声说。那是过去的事,曾经的往事,她心想,以后不再是了。对我而言,如今的他成了个陌生人。
和乔佛里富丽堂皇的婚礼相比,托曼国王的婚礼朴素多了,规模也小得多。谁也不想再来一番折腾——尤其是太后;谁也不想再花费那么多钱财——尤其是提利尔家。所以到头来小国王只是简单地挽着玛格丽·提利尔去红堡圣堂发下婚誓,不到一百位贵族作了见证,而他哥哥当初娶同一个女人时邀请了上千名宾客。
新娘美貌又欢快,神采飞扬,新郎还是个娃娃脸,身材肥胖。他用孩子特有的嗓门尖声尖气地背诵誓词,保证忠诚不渝,把自己和梅斯·提利尔这个结第三次婚的女儿捆在了一起。玛格丽穿着与小乔结婚当天同样的服装:纯白轻盈的象牙色丝衣、密尔蕾丝裙搭配无数颗小珍珠的装饰。瑟曦仍着黑色丧服,以示对长子的哀悼。是啊,小乔的寡妇可以开心谈笑、饮酒作乐,把前夫抛到九霄云外,她这个做母亲的却无法忘记自己的孩子。
你们大错特错,太后心想,你们太心急了。再等一年、两年,不行吗?高庭应该满足于与王室订婚。瑟曦狠狠地瞪着站在妻子与母亲中间的梅斯·提利尔。结果小乔尸骨未寒,你就强迫我来举办这场滑稽的婚礼,大人,这事我决不会忘。
接下来是交换斗篷的时间,新娘优雅地跪地,让托曼为她系上沉重的金色大斗篷——这是当年劳勃迎娶瑟曦时所穿的新郎斗篷,斗篷上用玛瑙珠子拼出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其实照瑟曦的意思,她想用乔佛里在婚礼上所穿的那件上等红天鹅绒斗篷。“那可是我父亲大人迎娶我母亲大人时使用的斗篷,”她给提利尔家解释过,但荆棘女王连这点也不肯相让。“是吗?又是那团老布?”老太婆叫道,“就我看来,那东西太旧太俗气了……而且照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