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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1 / 5)

两人又在河边晃荡一会儿,就准备回府,没想到却遇到一个老熟人。

确实是老熟人,还是两人相见的证人——钱芳芳。

☆、第二卷 第十九章

【公子不见,心之所属】

“好久不见,现在应该称——旭王。”

“确实是好久不见,钱小姐。”张艺兴稍稍回了个礼,又带上那假笑。

这是金钟大最不喜欢的表情之一,可是没办法,因为他是张艺兴,是旭王。

“荣幸王爷还记得小女子,可否请府上一杯茶。”

“这是自然。”

可能金钟大的模样与去年青涩的模样有些出入,钱芳芳一时还不敢确认。

“当年珠钗之恩,本王时刻铭记于心,正想着如何报答钱姑娘,既然今日一叙,那必须清酒一杯,以示谢意。”张艺兴微微欠身,钱芳芳也红上了脸。

随后摆手道,“钱财之物,何恩之有?只是相识一场,帮个小忙还是可以的吧。”

因为金钟大站在后面,夜色朦胧,钱芳芳并没有看到他,只以为是小厮而已。

“什么忙?”

钱芳芳凑近张艺兴的耳朵,踮起脚,细声道,“我离家出走了,收留我几天。”

张艺兴一瞥,回头看了看,某人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眼睛不时瞟着别处。

“应该是在下邀请钱姑娘居住才是,何来收留一说?”

之后三人一同回到府里,因金钟大还要回自己府里,为了不惹人嫌疑,还有这钱芳芳,连告别都没有。

“笨蛋!”

张艺兴看那人吃醋的样子,这是在吃醋吧,一副傻样。

“易离,为钱小姐准备一间客房,最好离我的房间近一点。”

“什……什么?”易离不解,难道自家王爷准备出轨?“王爷……这不太合适吧……”

“按我说的话去做!”张艺兴板起脸,很难看到他有这么正经的表情。

钱芳芳也是挺意外的,因为自己父亲非逼着自己嫁给一个官员亲戚,当然是死也不依,所以离家出走。本是在京城也没有什么友人故人,幸好遇到一面之缘的张艺兴旭王。

若是真能嫁与他,此生也必享尽荣华。

且听闻,旭王至今年二十出头,与当今皇上至亲,未婚,父母已逝。文武双全,风华绝代,人品温柔,实是京城第一夫婿人选。

想到这,钱芳芳脸上一片绯红,她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但遇到对的人,便是信了。

大顷年间,最为流行的言情小说家岚公子写道:爱一个人,不是论先来后到,中眼那个,才是被爱之人。

翌日晨。

王府里只有张艺兴一人食早饭,以前是没这个习惯的,还不是为了将就某人。

待钱芳芳起床后,张艺兴已经准备下席了。

“早啊,旭王。”

“钱姑娘早。”张艺兴一脸客气的神情,就是这副神情,才令人畏惧。“叫我艺兴便可,来人,为钱姑娘备饭。”

“那也是叫芳芳吧,旭王生疏了。”

张艺兴仍旧一脸微笑,低声答应好。

“芳芳。”

按情报说,若敏应该今日辰时三刻就会到这里,可是……为什么吴澜和钟大先过来了?

“大哥。”吴澜已经从以前的蹦蹦跳跳变成现在蹒步珊珊,上前挽住他的手臂。

而钱芳芳好像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浓眉、尾目、挺鼻和最夺人眼求的猫唇。

“大哥,这位是……”

“姓钱,重字芳,我的一位老友,邀居几日。”

吴澜点点头,一副似懂非懂的模样,“都到直接喊名字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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